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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司法局

机构名称:龙陵县司法局

单位负责人:黄永逵

办公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县人民法院新址)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5-6121641

传真号码:0875-6121641

邮政编码:678300

电子邮箱:llxsfj641@163.com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股室

一、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龙陵县司法局。

接受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工作。

(三)收集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参与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上级人大、政府下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参与地方性法规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提出全县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案件的处理工作。

(五)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纠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六)负责全县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承担组织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听证行为进行指导、监督。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龙陵县司法局职能职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