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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信访局

机构名称:龙陵县信访局

单位负责人:黄茂华

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133号

联系电话:0875-6123042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股室

龙陵县信访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龙陵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访群众。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拟订有关信访工作办法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负责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保赴昆进京上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中共龙陵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龙陵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以上职责,龙陵县信访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对外宣传、意识形态、机关党群、党风廉政、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政务公开、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工作信息、保密、平安建设、后勤、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联络服务工作。承担中共龙陵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信访综合股

1.负责到县委、县人民政府来访的群众接待工作,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群众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指导检查全县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群众来信事项。办理中央和省、市级各部门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本局受理的群众来信,承办和参与调查处理领导交办的、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县来信办理工作。

3.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转送、交办、督办群众网络信访事项,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网络信访中的重要情况。指导检查全县网络信访办理工作。

4.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指导检查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对乡镇及县直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到保赴昆进京上访的处置工作。负责大规模群体上访和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处置。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定期接访、视频接访工作。负责“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的建设、运维等工作。负责信访“三率”督促指导、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信访信息收集预警、分析研判、舆情掌控工作。

6.负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工作,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承担龙陵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电子设备采购与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