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龙陵县龙山镇公租房12栋7号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传真):0875-6122599
邮政编码:678300
电子邮箱:bsllym@163.com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11号)和《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发〔2019〕5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是龙陵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二)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的编制、论证、审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资金的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四)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申报、核减,组织协调并兑付有关移民补偿、补助资金。
(五)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扶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申报、实施、验收。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验收。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设 2 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二)规划安置扶持股。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前期工作,参与编制搬迁安置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移民搬迁安置建设工程实施监督。负责处理并及时上报移民搬迁安置规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做好后扶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移民后扶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申报、实施、验收。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申报、核减,及时兑付有关补偿、补助资金。
第五条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事业编制 6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主任 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2 名:副主任 2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2 名。人员身份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 本方案由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本方案自 2019 年 3 月 31 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