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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新龙陵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16:1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龙陵县自2020年8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来,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这一主线,以“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为引领,坚持“一个责任体系、两个融合发展、三个引领传承、四级共治机制”的工作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调整充实创民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双组长”领导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形成挂牌督战任务清单,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结合实际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工作。机关、乡镇、村(社区)、学校、医院、军(警)营、景区等重点单位场所创建覆盖率为100%,并有33家企业及19个宗教活动场所参与创建,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0年12月龙陵县创建工作通过市级验收并被命名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截至目前获县级命名示范单位70个,教育基地1个;获市级第一批示范单位命名48个、教育基地3个;获省级命名示范单位(含自然村)43个,松山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获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命名。

重点组织10名讲解员参加市级组织的解说培训,进一步提高讲解水平,讲好龙陵民族团结的生动故事。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创民工作和民族政策知识宣传,利用“三微一端”宣传创民工作,县创民办开展创民工作专题业务培训4次,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创民工作能力。2021年人大、政协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调研各1次,促进工作常态化。创民办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督促检查8次。2021年8月2日至4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工作,并召开验收反馈会。2021年8月16日、17日组织县级解说员到保山市委党校开展培训。2021年8月17日召开龙陵县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打下良好基础。2021年9月,开展了第二批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共101个单位申报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月26日-29日开展了实地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