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问题
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虽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各族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创建工作推进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创建部门联动不足。主要表现为:各级各部门没有做好资源整合的文章,未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9+N进”工作牵头单位与牵头领域涉及乡镇之间协调联动不够,没有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乡镇、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二)创建氛围营造不够。主要表现为:全县上下各单位虽然做了大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但部分乡镇和单位还存在定位不高、定位模糊的问题,宣传教育存在死角和盲区,整体氛围不够浓厚。
(三)创建推进程度不均衡。主要表现为:全县乡镇与乡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推进不均衡,“9+N进”工作牵头单位指导工作不平衡,“9+N进”工作各自领域工作推进不一致。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大的工作动力、更实的工作作风,奋力开创龙陵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确保如期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这一目标。
(一)抓好规划落实,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基础。各级各部门将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将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规划内容,作为2021年重点任务,有效融入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明确重点支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改革措施,统筹谋划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总体布局,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同时,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责任,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照相关测评指标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落实。
(二)突出县域特色,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基础。大力推进示范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大众化,继续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巩固好散居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和人口较少民族的脱贫攻坚成果,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坚持强边固边,实施木城乡等养自然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推动沿边行政村经济发展现代化、社会事业现代化、基础设施现代化、治理效能现代化、边境防控现代化、思想观念现代化。
(三)深化宣传教育,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使爱我中华的种子扎根于每个龙陵儿女的心灵深处。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讲好龙陵民族团结的生动故事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成果,利用“互联网+”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形式,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
(四)强化统筹推进,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基础。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结合起来,与做好本部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巩固脱贫成效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从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五)推动制度转化,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治理基础。结合实际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转化成工作制度,全面压实民族团结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报信息协作、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等工作机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化解,采取“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法,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代表人士机制,注重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维护民族团结、咨政建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中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