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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
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9日 10:1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一、强化共同价值追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龙陵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高举团结旗帜,促进民族交融,把民族团结创建与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强边固边、国家卫生县城建设、美丽县城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建机制、强保障,工作体系全面建立。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总要求,龙陵县严格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龙办发〔2020〕33号)《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龙陵县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2020〕-51)《龙陵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推行战区责任制,将全县10个乡镇设为10个战区,由县处级领导分别担任战区政委、副政委,对挂钩乡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负责到底,乡镇党委书记任“战区指挥”,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盯重点、多举措,创建工作成效初显。发挥好“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入持久开展“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医院、进景区、进教育基地”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9+N进”工作,设立71个县级创建示范点,按照每个示范点1个特色亮点、1个典型汇报材料、1组展示特色亮点的展板、1份精美的宣传折页、1次精彩的讲解等“五个一”标准进行打造,并集中培训全县讲解员队伍,对照测评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工作。同时,依托保山市“民族团结创建”主题新闻发布会,向广大媒体官方宣传龙陵创建工作,10家中央、省级媒体到勐糯镇各示范点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集中采访,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各级好评;县级专题汇报片样片已出炉,全县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到省民委、市创民办汇报龙陵创建工作情况,及时完善补足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目前,龙陵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已通过市级验收。

(三)重理论、抓学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县委党校和松山干部教育培训基地重点培训内容,确保全县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依托龙陵县郑垧靖基层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各村(社区)、中小学校等宣讲党的创新理论,让党的声音传进各族群众心中。收集整理民族政策知识及相关创建知识,采用线上网络知识测试和线下纸质试卷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目前,全县250余个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完成了知识测试。全力构建县、乡、村“联创联建”工作机制,以网格管理包干方式对村组和城镇小区实行创建,以邻近的3至5户单个社会单位(企业、个体户)为单元组建联创联建小组,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群众会和火塘会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县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营造了“人人讲民族情、人人说团结话、人人做进步事”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共同经济生活,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任何时候,发展都是解决边疆民族地区一切问题的总钥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最见效的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龙陵县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脱贫攻坚工作双融合、双推进,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程为抓手,不断丰富和发展“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新时代内涵。截至2020年底,全县实现80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7个贫困乡脱贫退出,累计脱贫15737户64539人,贫困发生率降至零。2018年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全县整体减贫成效明显,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

(一)抓好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工程这个核心。加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投入力度,全县10个乡镇全部通沥青(水泥)路,121个建制村公路通畅率达100%,农村饮水管网入户率达100%,实现全县121个行政村动力电、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户户通全覆盖,宽带网络覆盖所有村委会、村完小和村卫生室。“十三五”以来,在沿边村寨实施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278个,上级补助资金2.79亿元,受益农户9400余人。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甘蔗、烤烟、茶叶、咖啡、核桃、石斛、黄山羊等特色产业发展,培植扶持出了阿昌汉子赵兴册、傈僳大户胡发旺、彝族种植能手余富良等一批少数民族致富带头人。2016年以来,全县共投入产业扶贫资金3.91亿元,共涉及345个扶贫产业、134652户次、427887人次。

(二)抓好民生持续改善示范工程这个根本。着力提升养老保障能力,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00%参保,60周岁以上全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落实以“三重保障”为核心的政策体系,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100%的32种大病实行专项救治、100%纳入了医疗救助、100%纳入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四个“全覆盖”;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通过增强涉外沟通协调、严格开展出入境检疫、“3户5户联防”巩固边境防线等措施,把防控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作为当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防控机制上综合施策,依法依规筑牢防火墙,确保疫情不越国界、不逾国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贷免扶补”扶持各村群众创业7348户,发放贷款5.44亿元,带动就业13000人以上。开发生态护林员、地质灾害监测员、保洁员、治安巡逻员等公共服务岗位2735个。

(三)抓好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示范工程这个主导。2014年—2019年,投入资金7.52亿元,全面消除学校危房;2014—2019年,共发放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各类惠民助学资金6.68亿元,惠及各族学生67.27万人次;始终坚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6.6%;全县上下进一步弘扬“校长苦管、教师苦教、学生苦学、家长苦供”的“四苦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教学成绩逐年攀升。五年来,有4人被清华、北大录取,2020年全县一本上线率15.1%,本科上线率51%。

(四)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这个载体。紧扣农村“七改三清”大力推进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实行“以奖代补”机制,稳步推进“厕所革命”。探索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机制,将人居环境纳入“爱心超市”评比中,督促群众加大庭院卫生、村庄环境整治,目前已建设“爱心超市”125个,共筹集资金589万元,开展兑付活动500余次,兑付物资314万元。同时,全县共硬化串户路、入户路、庭院及主房地面518.57万平方米,全面解决了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和“最后几米”的问题,惠及3万余户13万余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000余户3.5万余人。

(五)抓好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示范工程这个基础。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工作政策法规,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扩大各族同胞有序政治参与。强化人才培养,抓实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中长期规划,完善选拔机制,严格教育管理,建立健全了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养制度。目前,全县少数民族干部中有4名处级干部、51名实职科级干部、26名县管职级干部、51名非县管职级干部,所占比例都高于少数民族在全县人口中的比例。

三、强化共同理想信念,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浓厚氛围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键是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而抓手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龙陵县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一)打造传统文化示范点。大力培养少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突出抓好傈僳族上刀杆下火海、木城彝族土巴拉器乐等民族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支持民族餐饮、民族服饰、刺绣工艺等旅游产品开发创新,黄连河民族服饰专业合作社、大寨傣韵织锦专业合作社、乌木寨太阳花刺绣专业合作社等名扬县内外,各民族间交流交往交融日益增强。以松山旅游小镇、象达侨乡特色小镇建设为推手,滇西抗战文化、侨乡文化得到进一步弘扬传承和创新发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在全县深入人心,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点。依托松山抗战遗址、李鑫故居、西山坡党史人物陈列馆、象达朱家璧故居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不让日寇过怒江”的抗战精神。在“不让疫情过怒江”的抗疫斗争中,不断彰显和升华“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务实高效”的“龙陵精神”。以民族团结月、团结周、团结日和阔时节、火把节、泼水节、阿露窝罗节等少数民族节日为契机,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民族地区学校依托乡村少年宫,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习、各民族歌舞大课间等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三)打造特色创建示范点。聚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十大工程”成果,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成效,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龙陵抗战、侨乡、温泉、黄龙玉文化等资源优势,确定了71个县级示范点及创建时间表路线图,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思路,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以县级示范点为引领,带动示范单位和非示范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勐糯镇大寨社区、勐糯中心学校、平达黄连河小学、木城乡等相关示范点经验做法纷纷被中央和省级媒体关注,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国新闻网、新浪网、云南日报、云南卫视、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等媒体刊载稿件90余篇次,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全社会和各族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共同职责使命,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龙陵县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领域、创新创建模式,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体现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努力形成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

(一)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持续健康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龙陵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持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3年以来,共争取民族专项资金补助6718万元,实施示范点项目71个,重点实施了2个示范乡镇、8个民族特色村寨、54个示范村(社区)和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项目,投入33066万元实施兴边富民工程,边境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沿边乡镇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为零,各族群众凝聚力和向心力显著增强。木城彝族傈僳族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木城彝族傈僳族乡老满坡村党总支书记郭玉琴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二)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文化传承保护。把尊重保护各民族优秀文化和传承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2013年以来实施民族文化项目12个,对龙江傣族花棍、平达傈僳族“嘟哒哒”、木城彝族土巴拉器乐、龙山镇蛮旦阿昌族传统文化4个世居少数民族文化进行保护,通过开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习班,大力培养乡土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积极推动民族地区教育繁荣发展,支持开展少数民族学校双语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勐糯镇中心学校、木城民族中学、木城乌木寨完小、平达安乐村和黄连河村完小等学校开展以各民族优秀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

(三)进一步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坚持把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石,制定民族宗教干部法治培训规划,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列为教育培训必修课,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合法审批、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和开办培训班提前审批、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登记和宗教团体负责人外出报备等制度,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实现了宗教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为依据,每年统战、宣传、政法等部门联合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沟通联系,确保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通过开展“9+N进”工作,“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五个认同”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已深深根植于龙陵30万各族儿女的心中,让滇西雨屏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