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龙陵县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再安排再部署加快推进创建工作。

会议指出,我县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脱贫攻坚、基层党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通过高举团结旗帜、促进民族交融,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达标的要求相比,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高、政策把握不准确、创建氛围不够浓、工作措施不够实、整体推进不够力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紧盯目标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彰显特色、取得实效。一是宣传教育要再深入。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创建工要再加速。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将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效融入乡村振兴、县域社会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紧扣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方案和措施,统筹推进创建工作;三是特色亮点要再凸显。大力推进示范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大众化,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实施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所有创建示范单位要加强解说员整体讲解训练工作,确保以最好的状态展示单位辖区创建成果及特色亮点、取得成绩等。四是典型经验要再挖掘。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地方特色特点,结合实际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边固边、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等相关研究,深入挖掘研究在孕育和发展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侨乡文化中龙陵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守望相助、共御外辱等“一起走过”的历史。五是痕迹材料要再完善。涉及的责任单位要再次梳理汇总2016年至今涉及民族团结创建、民族工作、民生工作等档案资料,充分做好省级验收自检自查准备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据可查。
会议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核心在责任担当,关键在狠抓落实。一要强化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动,充分发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抽调精干力量保障创民工作加快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二要强化统筹推进,注重工作实效。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与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本部门实际工作、巩固脱贫成效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使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要强化制度转化,提高治理效能。要结合实际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转化成工作制度,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质量,促进社会治理提升、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公民整体素质提高。四要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评。各指导组和督查组要深入牵头领域各单位督促指导创建工作,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