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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
龙陵县立查立改抓实环境保护督办事项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2日 10:0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根据《保山市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龙陵县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督办通知》(督字第18号),据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线监测数据及监督性监测报告,龙陵县污水处理厂7月份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进水浓度和削减量远低于2015年同期水平,要求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接此通知后,龙陵县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于8月5日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县城污水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受损管网进行修复。经排查,发现位于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原县水务局段由于房屋拆除过程对部分污水管网造成了损坏,雨水冲刷致部分管道堵塞,影响了污水流向,经过抢修,于8月8日恢复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