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扶贫领域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龙陵县财政局聚焦扶贫领域,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强化问题排查。围绕扶贫资金是否按照上级要求足额安排到位;涉农资金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合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不定期对问题线索摸排报送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级资金足额安排到位,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强化制度规范。坚持问题导向、抓常抓长,制定下发了《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和《龙陵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具体的报账程序和资金支付流程,乡镇按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印章分开专人入库管理,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人专账核算管理,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和报账。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围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针对检查发现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县财政局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业务培训、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营造“不敢、知止”的氛围。
通过自检自查,没有发现扶贫资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楼堂馆所建设、国有林场职工住宅建设、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扶贫、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也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招投标、挥霍浪费、贪污扶贫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