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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
龙陵县扎实推进美丽乡村+文化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4日 07:50 浏览:[] 作者:罗婧 来源: 龙陵县财政局 打印

龙陵县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为试点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文化元素。以建设美、经营美、传承美“三美”同步推进为重点,围绕当地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等,因地制宜,着力打造文化产业品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价值。

二是加强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农民和社会各界关心美丽乡村+文化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是加强绩效考核。省、市、县每年对乡镇试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县级自评、州(市)复评、省级再评价”原则,切实组织好试点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合力推进。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优势,突出县级政府在美丽乡村+文化项目建设中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调动乡镇、村组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五是加强总结宣传。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改进和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全面传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目前,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计划投资650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500万元,村民筹资筹劳17万元,整合其他财政资金1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