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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25120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法治财政 发布日期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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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龙陵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学法守法用法的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断增强。二是狠抓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20余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网上学法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国家安全法及其他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

一是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通过法治培训、线上线下答题、观看普法、廉政教育短片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培养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大幅提升。二是悬挂国家安全法、禁毒法等宣传标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2025年1月,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集中宣传教育工作,到城南农贸市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9月,结合全省“敬老月”系列活动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县财政局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开展防范金融活动宣传工作,引导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业务工作全过程

一是通过组织职工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惠民补贴政策等,通过身边人的亲身体会和感受,讲述相关法律法规在财政工作中的运用。二是组织开展2025年预算编制动员暨培训工作。向全县预算单位的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现场讲解政府采购法、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及预算编制要求,持续提升财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法治保障,服务社会发展。

1.落实经费保障。结合财政工作职能,财政局积极统筹资金,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预算,进一步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2.严肃财经纪律。一是牵头组织全县202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时限,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密切跟踪公开进展,确保了社会各界对部门预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政府采购、阳光采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透明,审核把关询价采购项目文件,集体研究综合评议项目,政府采购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采购流程、组织方式、工作纪律、评审原则。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坚持依法答复,按时办结,并严格落实答复结果。及时对各级审计反馈情况进行研究,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年内主要领导讲法2次。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精细部署管党治党及业务重点任务,确保党的领导体现在财政业务工作“全链条、各环节”。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机关重点工作、重大开支及人事事宜重点研究审议。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参与信息公开答复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历次重要会议精神,依法规范财政管理服务工作,发挥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作用,不断推动财政改革,法治财政水平全面提升。

(三)将法治建设纳入总体规划,持续增强财政保障水平

一是注重盯紧关键领域,强化预算约束力度。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无预算不支出,强化暂付款源头控制,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坚决杜绝财政收入虚收空转问题,确保财政收入合规合法。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业务工作全过程。继续严控非急需、非刚性和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管理。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学习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学习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创新。

(二)创新意识不足。在财政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创新举措相对匮乏,多遵循传统工作模式与方法,未能充分结合时代发展需求和财政工作新特点进行大胆探索与突破。同时,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的融合深度不够,导致法治建设对财政工作整体提升的推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局工作的生动实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专题讲座、党课解读、观看微电影等多样化学习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做到学深悟透,深入人心。

(二)切实抓好财政普法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财政局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财政政策的知晓率。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财政职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好财政各项管理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专业法律保障。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加大对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平台,扩大公开的知晓率。

(五)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落实“一把手”讲法制度,局主要领导每人每年不少于1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思想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