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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28-1-/2019-091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纪委监委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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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22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龙陵县纪委与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共同设立内设机构。2018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撤销县监察局、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撤销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整合设立6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中共龙陵县纪委、监委现下设13个内设机构、13个派出纪检组、县委巡察办、5个县委巡察组。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率”字贯穿于责任落实始终。一是“率”先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二是“率”先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带头与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督。三是“率”先落实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抓好分管部门和挂钩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县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齐心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氛围,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2、把“早”字贯穿于宣传教育始终。一是早宣传造氛围。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龙陵经验做法,共发布信息(文章)900余条(篇)、一网一号点击率达30余万次。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我县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739篇(条),其中:国家级23篇(条),省级234篇(条),市级528篇(条)。二是早教育敲警钟。用好松山干部教育基地和龙陵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好正反两方面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建立案发地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发案单位必须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三是早提醒扯袖子。坚持“每季3篇廉政文章、每月2条廉政短信、每天1条廉政格言”制度,经常性进行廉政提醒;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制度,共谈话5批次200余人次;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不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的16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3、把“盯”字贯穿于作风建设始终。一是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开展了拉网式清理,共立案查处2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诫勉谈话76人,谈话提醒119人。二是盯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加大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公职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共立案审查610人,追责问1942人。仅非法采石采砂一案,就对 6名公职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三是盯社风民风转变。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切实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督执纪力度,狠刹大操大办之风,促进农村移风易俗。   

4、把“精”字贯穿于扶贫监督全过程。一是精准安排部署。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谋划、强化监督,建立并实施“六项制度”,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贫困乡镇纪委书记上半年和下半年工作例会,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精准发现问题。健全“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对全县169块扶贫领域举报通告牌内容进行更新,将8万多张“民心卡”覆盖到每一户贫困户,多渠道多角度收集问题线索。用好“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2623件,已办结2623件,办结率100%。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共排查2016年以来问题线索83个,收到部门移交线索4个,定期抽查发现问题8个,巡察中发现问题7个。三是精准监督执纪。坚持抓早抓小,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107人进行约谈。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2件,立案716人,问责1841人。  

5、把“严”字贯穿于监督执纪始终。一是严巡察亮利剑。完成两轮常规巡察并着手启动第三轮巡察,累计发现问题56个,共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线索5条,涉及6人。积极谋划好村级巡察工作,认真抓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保山整改工作,从严从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涉及我县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结束,积极配合县委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龙陵各项工作。二是严审查强震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556人,已办结2022人,正在办理1534人。给予党纪处分17人,给予政务处分5人,其中受双重处分1人,其他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三是严问责促落实。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共对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作风不实、不守规矩等问题的2045人次进行了问责,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作风转变。  

6、把“强”字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一是强素质提能力。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二是强管理添动力。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派驻机构、巡察机构改革,积极稳妥做好改革后期工作。严格抓好纪检干部管理。建成县纪委监委党建示范点,县纪委被省纪委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自2009年以来连续四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三是强监督给压力。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体现到工作中,处置纪检干部问题线索1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年末实有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工勤编制4人、暂定编制43人,总编制未超。),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234,783.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34,783.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109851.90元,增长45.93%,主要原因为: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调入人员25人、增加工资、发放政府绩效奖励、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开展脱贫攻坚、巡察工作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884,783.05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6,939.05元,占总支出的91.01%;项目支出1,427,844.00元,占总支出的8.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84808.19元,增长35.77%主要原因为: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调入人员25人、增加工资、发放政府绩效奖励、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开展脱贫攻坚、巡察工作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56,939.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2416.49,增长35.69%,主要原因为: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调入人员25人,工资调整,发放政府绩效奖励。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7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3313.49元(含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2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2817.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7,84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2391.70元,增长36.58%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派驻机构改革经费、巡察工作经费、谈话点建设及脱贫攻坚经费。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派驻机构改革经费181600.00元,主要用于派驻机构办公设备购置;二是第五轮巡察及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经费82962.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及派驻机构办公设备购置;三是谈话点建设重大项目及脱贫攻坚经费600000.00元,用于纪委谈话点建设、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及重大项目脱贫攻坚督查;四是巡察及机构改革等工作经费463222.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及机构改革办公设备购置;五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及办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4,783.0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759851.90元,增长42.79%,主要原因为: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调入人员25人、增加工资、发放政府绩效奖励、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开展脱贫攻坚、巡察工作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11,30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675626.8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4020.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96.00元、资本性支出1816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3,47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全部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122.94元,完成预算的1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588.34元,完成预算的1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534.60元,完成预算的9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时间长(最长的已超过12年),已进入故障高发期,为确保行车安全需经常进行维修,再加上近年来对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使用公务用车频率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数增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96.14元,下降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减少1,954.24元,下降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141.90元,下降0.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进行接待;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588.34元,占53.18%;公务接待费支出103,534.60元,占46.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588.3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588.3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执法执勤用车)。主要用于查办案件业务、监督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534.6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3,534.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乡镇汇报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1,036.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2688.02元,增长68.9%,主要原因分析为:监察体制改革及派驻机构改革调入25人及开展巡察和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65879.91元、印刷费11150.00元、水费1806.00元、电费41895.61元、邮电费59248.49元、差旅费420389.94元、维修(护)费73509.00元、会议费116018.00元、公务接待费103534.60元、劳务费231701.47元、工会经费120378.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588.34元、其他交通费用837836.6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809,244.69元,其中,流动资产1,106,802.68元,固定资产6,702,442.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4,947.8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01,929.89元,固定资产增加663,018.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09244.69      

1106802.68      

6702442.01      

2296649.65      

1455716.96      

       

2950075.4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890.3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41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80.34;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7890.3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  

   1.项目名称:派驻机构改革经费(龙财预2018 37号)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按上级纪委监委要求我县实施派驻机构改革,撤销原来的6个派出纪工委,增设13个派驻纪检组,项目经费用于派驻纪检组购买办公设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及项目的各部门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18166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181660.00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③目资金管理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支出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派驻机构改革,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对驻在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纪,增强巡察、监察、派驻监督合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构建龙陵决战脱贫攻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已完成。下一步将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逐步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组,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办公室。同时,待财政局进行审核后按相关要求将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室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初步搭建起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完善适应我单位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今后再根据我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库内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经费及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经费(龙财预 2018 270号)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按上级纪委监委要求我县实施派驻机构改革,撤销原来的6个派出纪工委,增设13个派驻纪检组,项目经费用于派驻纪检组购买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按县委要求开展第五轮巡察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及项目的各部门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82962.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82962.00元,用于开展第五轮巡察差旅费、办公用品及派驻机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  

③目资金管理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支出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巡察及派驻机构改革,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及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对县内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整改落实。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纪,增强巡察、监察、派驻监督合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构建龙陵决战脱贫攻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已完成。下一步将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逐步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组,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办公室。同时,待财政局进行审核后按相关要求将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室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初步搭建起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完善适应我单位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今后再根据我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库内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龙财行2018 46号)  

2.项目基本情况:省纪委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办公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及项目的各部门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100000.00元,用于办公费24719.00元、差旅费73466.00元。  

③目资金管理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支出指标完成情况。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纪,增强巡察、监察、派驻监督合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构建龙陵决战脱贫攻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已完成。下一步将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逐步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组,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办公室。同时,待财政局进行审核后按相关要求将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室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初步搭建起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完善适应我单位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今后再根据我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库内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县委巡察及县纪委机构改革等工作经费(龙财预2018 679号)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按县委要求对县直部门及乡镇开展巡察及上级纪委监委。按上级要求实施监察体制改革,撤销县监察局、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撤销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整合设立6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及项目的各部门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463222.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463222.00元,其中:办公费413662.00元、印刷费20200.00元、差旅费5820.00元、维修(护)费96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930.00元。  

③目资金管理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支出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巡察及监督、执纪、问责,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纪,增强巡察、监察、派驻监督合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构建龙陵决战脱贫攻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已完成。下一步将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逐步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组,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办公室。同时,待财政局进行审核后按相关要求将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室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初步搭建起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完善适应我单位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今后再根据我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库内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谈话点建设、重大项目和脱贫攻坚经费(龙财预2018 377号)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按县委要求对重大项目及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县纪委谈话点购置设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及项目的各部门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6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6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490140.90元、印刷费7045.00元、差旅费327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0114.10元。  

③目资金管理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支出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纪,增强巡察、监察、派驻监督合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构建龙陵决战脱贫攻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已完成。下一步将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逐步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组,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办公室。同时,待财政局进行审核后按相关要求将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室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初步搭建起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完善适应我单位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今后再根据我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库内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资金(龙财行2018 65号)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中央纪委安排用于留置场所提升和改造资金150000.00元,由于省纪委明确县级监察委员会暂不建设留置场所,该资金未使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1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③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支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由于省纪委明确县级监察委员会暂不建设留置场所,项目还未实施。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还未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项目还未实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项目还未实施。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纪检监察机关专项补助经费(龙财行2018 194号)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省纪委安排纪检监察机关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办公费用,由于该资金于201812月末才下达,该资金2018年无法使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2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③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支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还未实施。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由于该资金于201812月末才下达,项目还未实施。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还未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项目还未实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项目还未实施。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无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撤销县监察局、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撤销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整合设立6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中共龙陵县纪委、监委现下设13个内设机构、13个派出纪检组、县委巡察办、5个县委巡察组。机构改革后中共龙陵县纪委与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龙陵县纪委监察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在市纪委和县委、县人大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纪检监察各项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教育、持续抓实作风建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巡察工作、持续从严开展专项检查考核、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数1623.48万元,比上年1112.49万元增加510.99万元,增长45.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3.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  

2018支出决算数1588.48万元,比上年1170.00万元增加418.48万元,增长35.77%,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88.4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13万元占总支出的9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4万元占总支出的8.0%。基本支出1445.70万元占总支出的91.0%,项目支出142.78元占总支出的9.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控制度涵盖了预算编报、预算执行、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结算方式和“三公”经费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规范预算编报、支出事项、货币资金、国有资产及“三公”经费的管理。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龙陵县纪委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部门履行职能任务的成本,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具体包括:一是更好地利用部门公共资源,提高部门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更好地控制公共支出成本;三是了解、掌握部门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   

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及项目的各部门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②组织实施   

我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③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群众监督。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决定、维护党章及党风法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并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执行情况;对全县72家县直单位及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履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职责。  

2)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对经费进行合理分配使用。建立行之有效的安排决策机制,保障部门预算申报、审核、安排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财政局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严格按单位内控制度中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保值。  

3)产出情况分析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决定、维护党章及党风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并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执行情况。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促进龙陵政治生态建设。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  

4)效果情况分析   

  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纪,增强巡察、监察、派驻监督合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构建龙陵决战脱贫攻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受益群众满意度95%以上。  

2018年度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我单位也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但还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对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熟悉,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现有制度制定不够科学合理,还需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评价知识学习领会,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逐步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组,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办公室。同时,待财政局进行审核后按相关要求将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室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初步搭建起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完善适应我单位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今后再根据我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库内容。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龙陵县纪委  

                       2019910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