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8B/202605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就业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6-05-19 |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二)往届毕业生的口袋档案需回学校激活后由学校直接转递。
(三)档案不允许自带,须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中国邮政EMS或派专人送达。
(四)请勿相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外的各类档案中介、代办机构,严禁点击不明来源的付费档案查询链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五)由于高校邮寄毕业生档案时间集中,档案接收后需逐一审核登记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有需要查询和确认毕业生档案是否到达的,请致电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六)龙陵县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1号
接收单位: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5-6127180
邮政编码:678300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一)服务对象
包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其他流动人员。
(二)流动人员档案转入
1.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是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证明材料(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或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是《个人委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申请表》。
2.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一下材料:一是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是《个人委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申请表》;三是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3.需要托管正式员工档案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单位介绍信原件;三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四是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五是单位需要托管档案人员名单;六是名单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参保证明等);七是《单位委托公共人才人事服务申请表》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1.个人申请本人人事档案转出,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档案托管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是调档函原件(须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开具);三是若托管人属于委托存放单位员工,还需携带单位离职材料复印件。
2.委托单位员工档案集体转出,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单位介绍信原件;三是调档函原件(须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开具);四是转出人员名单及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1.窗口办理
地址: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查阅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五楼50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尹老师,0875-6127180
2.网上办理
可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云南政务服务网 ”办理流动人员档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