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50911-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5-09-1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经单位申报、县主管部门推荐、县人社部门调查审核,拟认定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为我县就业见习基地,现公示如下:
就业见习基地名称 | 认定级别 | 认定时间 | 单位性质 |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 | 县级 | 2025.09 | 事业单位 |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即批准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为我县的就业见习基地。
监督电话:0875-6127919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