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干旱防治规划及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抗御旱灾预案。负责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指导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县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组织协调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经费的建议。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拟订管理和保护河道、湖泊等水域、岸线、河(湖)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整治,对整治航道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