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政策法规、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编制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和排灌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病险水库等水利工程的除险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组织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