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生,男,汉族,1982年5月生,大学学历,2001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龙陵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殡葬改革、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民族宗教、信访、森林防火、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和社管慈善股部分工作,县殡仪馆,县救助管理站。协管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反恐怖主义、防处邪教)、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