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措施,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和项目后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协调重点项目并联并行审批、网上审批等工作,负责组织重点项目并联审批联审会议。
2.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制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项目,资源节约、循环经济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工作。
3.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和计划。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计划。负责建立完善全县重大项目储备库。组织开展项目策划、包装、申报。落实项目前期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投资项目目录梳理。
4.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