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组织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2.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推进县“数字云南”建设的工作落实。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示范项目,申报和协调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协调实施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计划。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联合。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
3.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和管理,牵头推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统筹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上报、审批、核准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协调服务工作。
4.监测分析市场状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协调落实。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现代物流业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5.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全县财经领域的重大问题,整体谋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组织分析全县财经形势,为县委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