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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9-4/20231013-00006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龙陵县文件 发布日期 2023-10-13
文号 龙营商办发〔2023〕1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龙陵县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3〕25号)精神,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全面提质行动,切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以高质量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龙陵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服务能力与质效,支持重点区域创新发展,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质,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龙陵县高质量发展的最亮“名片”,打响“龙陵效率”“龙陵服务”“龙陵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云南试点)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进一步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长效排查整改机制,持续清理各类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着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规范化清单管理并动态更新,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破解“准入不准营”。全面贯彻落实企业简易注销和歇业备案制度,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行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全程网办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严格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实物公章和电子印章免费申领。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市场主体净增5039户、增21.53%目标任务。

(二)获取经营场所。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所有事项纳入审批管理系统管理,严禁“体外循环”。高效运转县级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为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性投资类项目自立项到竣工验收,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应用推广,落实二维码信息化管理,以“一项一码”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码上查”“码上跟踪”“码上服务”,做好审批服务以防止事后审批、违规审批、不规范审批现象发生。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批复后及时推送纳入省“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对有条件的项目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前提前介入,指导权利人做好权籍调查并缴清相关税费,及时登簿缮证,做到“交房即交证”。推广使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等业务全程网办;打通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同步过户办理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窗受理、联动办理”,加大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纸质证书打印即同步生成电子证照。

(三)公共基础设施接入。

全面推行实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公布材料清单和收费项目清单,优化形成水、电、气、网报装“3005”服务流程,报装工作不超过3个环节,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加快推进数据平台建设,串联“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流程,完善平台应用功能,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提供平台基础。

(四)劳动就业。深入实施“技能云南”龙陵行动,统筹资源,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制质效,2023年开展各类培训不低于10000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4000人次,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00人以上。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2%以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订立指导服务。加大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强化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运用和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开展好规范用工监督执法、联合检查。

(五)获取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持续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开展业务合作,为缺乏抵押物、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提供担保,为小微企业和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之间搭建沟通平台,提高支农支小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拓宽抵押物范围,推动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融资业务。拓宽和优化企业融资方式,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持续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

(六)跨境贸易。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到2023年末全县外资企业达18户以上。

(七)便利纳税。做好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合并申报,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探索推动“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供精细化服务,对企业进行精准分类管理。拓展“非接触式”办税,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和系统自动判别、自动预填、自动计算目标。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努力实现企业年度报告依规共享、“多报合一”。拓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成果,运用统一税费政策口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执行指导。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继续抓好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八)解决商业纠纷。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健全诉讼服务机制,开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来访群众提供查询、交费、调解、速裁、庭审、保全、委托鉴定、电子送达等全流程诉讼服务,涉企合同案件电子送达率高于70%(使用电子送达的案件/受理案件数)。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实现立案服务“掌上办”、“异地办”。持续加强审限管理,严格执行审判流程,加大“分调裁审”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加强财产保全案件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执行流程规范分段集约改革,充分运用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督促履行义务,规范运用司法保全、信用惩戒、强制查扣、司法网拍等工作措施,持续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终本率,缩短执行周期。抓实送法进企业和“一对一”帮扶民营企业活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压实各责任部门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普的好”的工作思路,针对问题短板,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九)促进公平竞争。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龙陵县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审查机制》,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咨询、协调作用。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要求落实省级制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涉企省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常态化深入落实《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从源头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十)清理隐性壁垒。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禁止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禁止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企业、中小企业、新成立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禁止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设定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破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严格落实公开招标项目“进场交易”,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要求,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确保2023年全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95%以上。落实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监督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中小企业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到10%-20%。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登记、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配合上级开展CA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平台、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评标评审秩序,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一张网”的监督管理模式。

(十一)办理破产。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化审理程序,并联破产进程事项,压缩审理时限,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30天,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55天。积极发挥预重整作用,减少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因重整失败而转入破产清算的不可逆风险,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与司法指引功能,推动各相关利益主体积极协商形成重整计划草案,保障庭外重组与重整程序顺利衔接。建立“线下协议、线上竞拍”的多元财产处置方式,提高破产清算效率;在破产企业资产处置中联动招商,积极引导外来资本参与破产财产处置,提升项目落地效能。

(十二)创新市场监管。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深入开展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合理制定监管抽查计划,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做到“应录尽录”,抽查结果公示达100%,实现行政监管和企业自律的双向融合。推动信用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深度融合,及时报送“双公示”信息并在网站公开,依据公开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报送联合奖惩案例信息。持续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采集、维护以及监管行为采集、监管信息发布。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探索建立不予、免于或从轻予行政处罚清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注重抽查结果运用,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监管和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加强整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持续做好对版权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持续开展《著作权法》、作品登记等普法宣传,增强基层群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十三)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根据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强化招商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起始年级、非起始年级入学(园)保障,实现全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86%以上。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和薄弱专科建设,通过充实人才队伍、设立专家工作站、改善就医环境,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和薄弱专科建设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纵深推进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工作,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能力。贯彻落实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2023年全县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65%以上。积极建设新型公共文化主题功能空间,依托住宅小区、景区景点、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城市书房”“百姓书屋”“文化驿站”“乡愁书院”等新型公共文化主题功能空间,2023年至少推荐上报1个市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强化养老公共服务建设,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服务,建设“老年幸福食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移动污染源监管,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持续推进优良水体比例提升,全力推进劣V水质断面“清零”攻坚。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用地,依托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项目,通过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方式有序开展绿化工作,全面开展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积极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工程。

(十四)提升便利度。实施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深化“一网通办”建设,持续推广统一申办受理系统使用,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对接打通和数据共享,实现服务事项进驻率达100%,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提升电子印章关联配置和电子证照数据汇聚率,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在移动端“扫码亮证”应用。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备案电子印章并完成与电子证照颁发机构关联配置,配置率达100%,2023年新颁发电子证照加盖印章率100%。管好用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十五)增强获得感。做好政策动态梳理,及时上报完善惠企政策清单,依托全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做好惠企政策一窗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将首批“一件事一次办”16项主题事项纳入县级“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接件窗口,及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接件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帮办代办”窗口规范设置率达100%。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整合公安、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税务等行业部门自助服务功能,推广24小时集成自助服务,依托银行、电力、邮政等网点自助服务终端,拓展服务渠道,深化“就近办”成效。持续加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提高电子政务服务外网在基层便民服务站的覆盖率。全面推广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大招商”机制,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事前甄别、事中服务和项目退出机制,为招商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十六)激发创造力。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依托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载体,升级打造一批机制新、活力强、实效突出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提升平台的孵化培育能力和研发能力,积极开展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加强各类创新平台之间的横向联动,推动双创载体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同行机构在孵化运行、人员培训、创业投资、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团体积极参加“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创新创业优秀典型;加强创新创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依托“中国创翼”和“创翼云南”等创业创新大赛,鼓励优秀创新创业者和项目落地龙陵。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精简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严把贷款、人力资源许可和劳务遣许可条件业务审核关。贯彻实施“兴保英才计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政策支撑体系,搭建人才交流平台,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引才聚才、服务引才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推进重落实。各任务牵头单位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加强信息共享、政策协同,推动相关领域任务落实和改革创新取得突破。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督促指导,按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动态监测问题整改和任务完成情况,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严肃督办抓整改。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动态评估全县营商环境,定期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推进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交办督办。建立年度考评方案,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建立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导督查,推动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三)“复制”典型树标杆。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典型引路法”,主动对标先进、加强学习借鉴,探索适合龙陵县复制推广的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努力在行政审批标准化、政务服务便利化、网上办事智能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龙陵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案例。

(四)加大宣传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提炼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宣传报道,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共同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工作。

附表:龙陵县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表

龙陵县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

1

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宣传工作,切实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权威性。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云南试点)指标体系任务分解,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效能评估材料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长效排查整改机制,持续清理各类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着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政务服务局、县统计局

2023年11月底

2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破解“准入不准营”。同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1〕14号)和上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动态更新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司法局

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3

全面贯彻落实企业简易注销和歇业备案制度,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到20天以内。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4

全面推行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全程网办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5

严格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实物公章和电子印章免费申领。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

持续推进

6

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市场主体净增5039户、增21.53%目标任务。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

持续推进

二、获取经营场所

7

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核准管理,所有事项纳入审批管理系统管理,严禁“体外循环”。高效运转县级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为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1月底

8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性投资类项目自立项到竣工验收,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进一步优化对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审批服务,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审批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应用推广,落实二维码信息化管理,以“一项一码”赋予工程建设项目唯一身份标识,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码上查”“码上跟踪”“码上服务”。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做好审批服务工作,防止事后审批、违规审批、不规范审批现象发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9

加快推进龙陵县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与上级对接,待规划批复后及时推送纳入到省“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县自然资源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10

加强实施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条件的项目,可在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前提前介入,指导权利人做好权籍调查并缴清相关税费,及时登簿缮证,实现“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11

积极推广使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等业务全程网办。打通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同步过户办理一体化平台,通过数据共享、部门联动,推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的“一窗受理、联动办理”。积极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实现纸质证书打印即同步生成电子证照。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公共基础设施接入

12

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拓展网上报装渠道,报装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实现材料一次性上传,“零跑腿”办理,报装工作不超过3个环节。加快推进数据平台建设,串联“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流程,完善平台应用功能,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提供平台基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底

13

明确告知承诺制审批具体范围,对工程量较小、不涉及涉路施工许可,城市道路及绿化带开挖面不大、恢复较为方便的外线接入工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在规定区域内对涉及开挖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长度小于或等于200米的市政外线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外线施工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审批,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企业(单位)直接申请或代建设单位申报,有关审批部门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

14

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四、劳动就业

15

深入实施“技能云南”龙陵行动,统筹资源,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制质效,2023年开展各类培训不低于10000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4000人次,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00人以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2023年12月底

16

进一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持续开展青年仲裁员联系企业活动,强化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和治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2%以上。

17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订立指导服务。

18

加大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强化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运用和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开展好规范用工监督执法、联合检查。

五、获取金融服务

19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营,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

县政府金融办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20

建立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人民银行龙陵县支行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1

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发展应收账款、碳排放权配额、林业碳汇、用能权、排污权、订单仓单提单、存货、活体畜禽等动产和权利担保品抵质押融资,及时做好担保登记公示,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量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人民银行龙陵县支行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22

丰富普惠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有贷户数稳步增加。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探索推广“银税互动”“随借随还”等线上化信贷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

23

推广建设企业“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推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快速、精准落地。

六、跨境贸易

24

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培育支持力度,2023年全县外资企业达到18户以上。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

持续推进

25

加强对企宣传RCEP,加大AEO培育和服务力度,帮助企业提升认知度和技术能力,为企业应享尽享协定关税优惠奠定坚实基础

七、便利纳税

26

持续做好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合并申报,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加强内部业务培训,认真组织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端操作辅导,帮助尽快学习适应新申报表,确保纳税人会操作、易办理。

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龙陵管理部

持续推进

27

探索推动“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供精细化服务,对企业进行精准分类管理,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8

做好电子税务局优化申报工作,拓展“非接触式”办税,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和系统自动判别、自动预填、自动计算的目标。

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龙陵管理部

持续推进

29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和系统自动判别、自动预填、自动计算目标。

30

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努力实现企业年度报告依规共享、“多报合一”。

31

拓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成果,运用统一税费政策口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执行指导。

32

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继续抓好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八、解决商业纠纷

33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健全诉讼服务机制,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来访群众提供查询、交费、调解、速裁、庭审、保全、委托鉴定、电子送达等全流程诉讼服务,涉企合同案件电子送达率高于70%(使用电子送达的案件/受理案件数)。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实现立案服务“掌上办”、“异地办”。

县法院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34

持续加强审限管理,严格执行审判流程,加大“分调裁审”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111天。

35

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加强财产保全案件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执行流程规范分段集约改革,充分运用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督促履行义务,规范运用司法保全、信用惩戒、强制查扣、司法网拍等工作措施,持续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终本率,缩短执行周期。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36

抓实送法进企业和“一对一”帮扶民营企业活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

县法院、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37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压实各责任部门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普的好”的工作思路,针对问题短板,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九、促进公平竞争

38

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龙陵县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审查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咨询、协调作用。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39

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要求落实省级制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涉企省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开展

40

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常态化深入落实《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从源头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严把登记入口关,加强业务范围相同相似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审核,优化结构布局,减轻市场主体多头缴费负担。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综合监管,探索从登记源头明确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提高监管精准性和实效性。完善联合执法和资金监管机制。加强政策宣贯和教育培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提升自律意识,知法懂法守法。持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

县民政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41

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确保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坚决不征收“过头税费”,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市场主体减税降费红利应享尽享。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十、清理隐性壁垒

42

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禁止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禁止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企业、中小企业、新成立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禁止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设定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破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严格落实公开招标项目“进场交易”,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要求,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确保2023年全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95%以上。落实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监督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中小企业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到10%-20%。

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12月底

43

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登记、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配合上级开展CA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平台、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评标评审秩序,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一张网”的监督管理模式。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底

十一、办理破产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44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化审理程序,并联破产进程事项,压缩审理时限,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30天,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55天。强化府院联动,积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主办、各部门协作参与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

县法院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45

积极发挥预重整作用,减少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因重整失败而转入破产清算的不可逆风险,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与司法指引功能,推动各相关利益主体积极协商形成重整计划草案,保障庭外重组与重整程序顺利衔接。

46

建立“线下协议、线上竞拍”的多元财产处置方式,提高破产清算效率;在破产企业资产处置中联动招商,积极引导外来资本参与破产财产处置,提升项目落地效能。

十二、创新市场监管

47

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

县司法局

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持续推进

48

深入开展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科学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并组织有效实施,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做到“应录尽录”,抽查结果公示达100%,实现行政监管和企业自律的双向融合。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1月20日

49

推动信用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深度融合,通过保山市信息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双公示”信息,在信用中国等网站进行公开,各部门依据公开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报送联合奖惩案例信息。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50

持续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采集、维护以及监管行为采集、监管信息发布。

县政务服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51

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探索建立不予、免于或从轻予行政处罚清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有关行业领域上级部门已制定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的执行上级规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行业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以及社会领域的监督举报有机结合,对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有效推动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和自觉加强行业自律。

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52

加大市场监管打击力度,加强整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强化部门协作力度联合公安、工信等部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维护知识产权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1月20日

53

持续做好对版权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开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作品登记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持续开展《著作权法》宣传、作品登记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县等活动。鼓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人进行作品登记,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版权保护意识,了解和意识到版权的重要性和懂得如何进行版权保护。

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十三、提升宜居宜业环境

54

根据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强化招商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起始年级、非起始年级入学(园)保障,实现全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86%以上。

县教育体育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55

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和薄弱专科建设,通过充实人才队伍、设立专家工作站、改善就医环境,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和薄弱专科建设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纵深推进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工作,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能力。力争县级公立医院100%设立精神科、100%设立眼科、100%设立老年病科、60%设立临床营养科。

县卫生健康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31日

56

贯彻落实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2023年全县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65%以上。

县医保局

县卫生健康局等有关单位

2023年12月底

57

积极建设新型公共文化主题功能空间,依托住宅小区、景区景点、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城市书房”“百姓书屋”“文化驿站”“乡愁书院”等新型公共文化主题功能空间,2023年至省推荐上报1个市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以腾冲三桥文化广场为示范,全县至少确定1个活动地点,开展“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2023年活动场次不少于50场。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58

强化养老公共服务建设,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服务,建设“老年幸福食堂”1个。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残联

2023年12月底

59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移动污染源监管,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优良水体比例提升,全力推进劣V水质断面“清零”攻坚。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2023年12月底

60

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着力抓好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相关举措,完成省级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2023年12月底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61

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用地,依托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项目,通过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方式有序开展绿化工作。按照省、市下达的计划任务,开展乡村绿化、低产林改造、森林抚育、提质增效等项目的实施。

县林业和草原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2023年12月底

62

积极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工程,全面提速瑞孟高速龙陵段及国道219线龙陵段(黄勐二级公路)等在建项目。

县交通运输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2023年12月底

十四、提升便利度

63

实施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提升民生保障、生态文明等关键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64

深化“一网通办”建设,持续推广统一申办受理系统使用,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对接打通和数据共享,实现服务事项进驻率达100%,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

县政务服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65

提升电子印章关联配置和电子证照数据汇聚率,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在移动端“扫码亮证”应用。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备案电子印章并完成与电子证照颁发机构关联配置,配置率达100%,2023年新颁发电子证照加盖印章率100%。

66

管好用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十五、增强获得感

67

做好政策动态梳理,及时上报完善惠企政策清单,依托全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做好惠企政策一窗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68

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将首批“一件事一次办”16项主题事项纳入县级“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接件窗口,及时将省级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进行发布。

县政务服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69

“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接件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帮办代办”窗口规范设置率达100%,及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及时更新事项清单目录,并做好宣传推广。

70

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整合公安、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税务等行业部门自助服务功能,推广24小时集成自助服务,依托银行、电力、邮政等网点自助服务终端,拓展服务渠道,深化“就近办”成效。

71

持续加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提高电子政务服务外网在基层便民服务站的覆盖率。

72

全面推广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时指派政务服务事项,并按照本地化要素规范要求完善发布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73

深化“大招商”机制,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事前甄别、事中服务和项目退出机制,为招商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县投资促进局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十六、激发创造力

74

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依托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载体,升级打造一批机制新、活力强、实效突出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提升平台的孵化培育能力和研发能力,积极开展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团县委、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75

加强各类创新平台之间的横向联动,推动双创载体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同行机构在孵化运行、人员培训、创业投资、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团县委、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底

76

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团体积极参加“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创新创业优秀典型。

77

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做好创新产品展示清单编制工作。

78

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创业指导,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精简办事流程,缩短创业贷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劳务派遣许可业务办理时间,严把业务审核关。通过加强贷款、人力资源许可和劳务遣许可条件审核,确保落实政策。

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79

围绕龙陵产业发展所需,依托招商引资项目同步开展招才引智,实施优势产业人才集聚行动,贯彻实施“兴保英才计划”,精准培养、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支撑体系,积极搭建人才交流平台,深化与大院大所大校大企业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住房、市场监管、配偶随迁、子女就学、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精准服务。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80

推进知识产权中、高端人才和实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配合省市开展知识产权中、高端人才和实务人才申报奖励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2月底

81

进一步规范版权登记工作,积极探索建设版权交易平台,整合运用社会资源,有效推动版权运用和价值转化。

县委宣传部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