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91-9/202607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6-07-10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龙陵县人民医院勐糯院区(勐糯镇中心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龙陵县人民医院勐糯院区(勐糯镇中心卫生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用人需求,拟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特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且在上述2年时间内无就业经历相关记录(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或求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指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计算年满16周岁至24周岁时间内,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的青年。
7.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三、见习待遇
1.见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同时根据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一定绩效。
2.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四、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临床岗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取得相关资格证优先 |
护理岗 | 4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取得护士资格证或者成绩合格单 |
预防医学岗 | 1 | 大专及以上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护理专业 | 取得相关资格证优先 |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3日至14日,上午8:00-11:30,14:30-17:30,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现场报名,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龙陵县勐糯镇正街),联系人:熊老师,0875-6820869。
3.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创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试通过还没领取证书的需提交成绩通知单),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体检对象自行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录用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六、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请到龙陵县人民医院勐糯院区(勐糯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咨询。
附件:龙陵县人民医院勐糯院区(勐糯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就业见习岗招聘报名表
(来源:龙陵县人民医院勐糯院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