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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8-X/2025052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就业 发布日期 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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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照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每人每年享受1次。

(二)上海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到上海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上海援滇专项资金列支,每人只能享受1次。

二、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时间。实行按月申报,每批次申报时间为当月20日前。上海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

(二)申请途径

1.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可直接向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

(1)电脑端网页。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ynsjyj.cn/#/index),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选择“个人就业服务”,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贴”办理。

(2)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

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办理。

(3)“线下”申请。申请人直接向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

2.上海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符合条件人员只可通过“线下”渠道直接向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拍照上传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1.务工证明;

2.当年连续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根据申请的补贴类型提交《龙

陵县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以及申请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和以下任何1项证明材料:

1.务工证明;

2.当年连续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四、经办流程

(一)“线上”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复核和审核。

(二)“线下”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至村(居)委会核实务工情况,填写初审意见,报乡(镇)就业经办机构审核,经乡(镇)审核合格后,填报《2025年龙陵县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