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95-1/20260211-00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6-02-11 |
| 文号 | 浏览量 |
岁末年初,聚餐宴请活动增多,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防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事件发生,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一、认清风险:醇基燃料不是白酒,误食危害极大
醇基燃料是以甲醇等醇类物质为主体配制的新型燃料,其液态产品在颜色、气味和口感上与白酒高度相似,仅凭视觉和嗅觉难以区分,极易被误当作散装白酒饮用。
甲醇是毒性极强的危险化学品,误食后会引发急性中毒,初期可能出现头晕、头痛、呕吐、腹痛、视力模糊、畏光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失明、器官衰竭甚至死亡,对人体危害不可逆。
二、重点防范:这些人群和场所务必警惕
(一)重点关注对象
1.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小餐馆、农家乐、农村宴席承办者);
2.农村客堂、食品加工小作坊、醇基燃料销售及使用单位;
3.喜好饮用散装白酒的消费者及农村地区群众。
(二)关键防范措施
1.不购买、不饮用无合法来源、无标识标签的散装白酒,购买酒类产品应选择正规商超、便利店等经营场所,留存购买凭证;
2.餐饮单位、农村宴席承办者及家庭需严格将醇基燃料与食品、酒类等分开隔离存放,严禁混放于厨房、餐桌等食品相关区域;
3.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盛放容器上粘贴 “有毒燃料”“严禁饮用”“不可食用” 等醒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可加入醒目颜色(如红色、黄色)进行区分,避免误拿;
4.餐饮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使用来历不明、标识不清的散装白酒,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对醇基燃料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三、知晓应急:出现不适,立即就医!
若不慎误饮疑似醇基燃料或出现甲醇中毒症状,务必第一时间拨打 120 急救电话,或立即前往就近医院就诊,切勿拖延时间,以免加重病情。就诊时需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情况,便于精准救治。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牢记防范要点,同时积极向身边人宣传相关风险知识。
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