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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乡下列家庭申请临时救助,现将审核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龙新乡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
龙新乡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875-6800003
序号
拟保障对象姓名
家庭所在村
拟保障人口数
拟救助金额
1
唐安云
龙新乡雪山村
5
7000
2
杨娇玉
3
3000
共计
8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