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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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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92-7/20260923-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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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网络中国节·中秋节/国庆节】镇安镇“双节”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镇安镇“双节”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探亲访友、家庭团聚、婚丧宴席、外出聚餐活动集中,月饼、肉制品、酒水、本地特色小吃消费量大,叠加我镇野生菌尚未完全下市、民间有药膳进补、泡制药酒等习俗,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增多。为守护全镇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大家度过平安、祥和、健康的佳节,特此发布如下消费提醒:

紧盯本地高风险食材

守牢饮食安全源头关

严防野生菌中毒。不要随意采摘、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不购买来源不明、幼小难辨识的菌类。烹调野生菌做到不凉拌、不多种菌类混煮,务必炒熟煮透;吃菌不饮酒。农村集体聚餐、婚丧宴席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及野生菌干制品,坚决防范群体性中毒事件。食用野生菌后一旦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第一时间简易催吐,留存剩余菌子或呕吐物样本,迅速前往医院救治,并及时上报村委会、市场监管所。

警惕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风险。草乌、附子含有剧毒乌头碱,普通炖煮无法去除毒性。严禁餐饮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制售含草乌、附子的食品;严禁聚众饮用自行泡制的含毒性中药材药酒。家庭自制外用泡酒务必标注“仅外用,禁止口服”,不要随意饮用来源不明的药膳泡酒。

摒弃生食陋习。我镇部分群众有食用剁生、火烧肉等半生生食饮食习惯,极易感染寄生虫,引发食源性疾病。肉类食品务必彻底烧熟煮透,农村集体聚餐严禁制作加工剁生、火烧肉等生食、半生食菜品,倡导健康文明饮食方式。

谨慎选购节日特色及散装食品。选购月饼、镇安饵丝、稀豆粉、本地腌制品、核桃糖等节令、本地特色食品,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良好的商超、农贸市场及正规门店,远离流动摊贩售卖的“三无”食品。购买月饼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理性消费,抵制天价月饼、过度包装礼盒。购买散装白酒,务必查验标识信息;家庭自酿白酒禁止对外售卖,不得在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白酒;使用醇基燃料的经营户必须添加警示色做好标识,严防误把醇基燃料当作白酒饮用。

理性选择就餐场所

防范餐饮消费风险

外出就餐要优先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三防” 设施完备、落实明厨亮灶的正规餐饮门店,自觉避开占道经营、卫生条件差的无证流动摊点。就餐前留意查看店内后厨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情况,不选择食材堆放杂乱、餐具清洗消毒不到位的餐饮单位。就餐过程积极践行公筷公勺、分餐进食,树立光盘理念,杜绝餐饮浪费;不盲目追捧新奇野味、来路不明的特色菜品,谨慎点食凉拌菜、生食类等高风险菜品。食用完毕后,剩余饭菜要及时打包冷藏,熟食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小时,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切勿直接食用隔顿冷菜。

网络订餐与食材采购

仔细核验守住消费底线

网络订购饵丝、小吃、熟食等食品时,仔细查看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优先选择距离近、评分良好、有食安封签的商户,避免长时间配送造成食材变质。收到餐食检查包装、封签是否完好,食物有无异味变质,出现异常直接拒收;尽量不网购凉拌野生菌、生肉、来源不明腌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采购猪肉、牛肉、蔬菜等生鲜食材,到农贸市场、正规商超选购,肉类查看检疫合格证明,不购买病死、变质、来源不明食材;坚决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家庭烹饪储存

做好细节防止食物污染

家庭加工食物做到生熟分开,处理肉类、野生菌的砧板、刀具、容器与熟食分开使用;冰箱存放食品熟食在上、生食在下,避免交叉污染。肉类、野生菌烹饪中心温度要达标,做到烧熟煮透;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食材必须充分煮熟。熟食在室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剩余熟食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月饼等节令食品按需采购,不要大量囤积,发现霉变、异味立即丢弃,不可继续食用。

做好维权处置

畅通举报渠道

消费时妥善保存购物小票、支付记录、订单截图等凭证,便于出现问题溯源维权。食用食品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身体不适,立刻停止食用,留存可疑食物样本,尽快就医。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希望广大群众树立健康消费理念,注意饮食安全,共同欢度平安、祥和的中秋节、国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