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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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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92-7/2026050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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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通告

当前正值野生菌生长旺盛期,雨水充足、气温适宜的环境导致野生菌大量滋生,同时也进入了野生菌中毒高发、易发时段。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通告:

一、严守行为底线,做到“六不”要求

不采摘:严禁采摘不熟悉、颜色鲜艳、无法辨识、霉变腐烂的野生菌,不采摘桉树林周边生长的野生菌;

不购买:不购买来源不明、无法鉴定的野生菌,不网购来路不明的野生菌及干制品;

不加工:不加工、烹饪不明野生菌,严禁多品种混合烹制,避免毒素叠加;

不食用:不食用凉拌、生食、半生不熟的野生菌,不食用隔夜的剩余野生菌;

不饮酒:食用野生菌期间及食用后72小时内,严禁饮酒,酒精会加速毒素吸收;

不侥幸:不相信“颜色浅无毒”“高温煮透可去毒”“大蒜、银器能验毒”等民间错误说法,杜绝任何侥幸行为。

二、严控集体风险,规范应急处置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会议集体用餐和农村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一律禁止加工、食用任何野生菌及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食用野生菌后,在10分钟至72小时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产生幻觉等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剩余野生菌,及时采取简易方式催吐,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或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切勿自行服用药物延误病情。

三、强化宣传引导,筑牢安全防线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广播、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自我防范能力。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流动摊贩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采购、加工、销售不明野生菌的行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珍爱生命、远离毒菌,共同守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与食品安全。

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