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6-4/20260420-0001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6-04-20 |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绩〔2026〕2号)的要求,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宣传部针对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宣传部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新闻宣传股、网信股、理论股、文化广电股、出版监管和电影管理股。
1.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制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管理和领导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工作。
二是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三是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干部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四是指导全县党政机关举办论坛活动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管理县级党政机关举办的论坛活动。
五是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
六是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有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中华文化走出去等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联系县内外对外宣传单位和媒体,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七是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网络数据安全,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依法查处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
八是拟订全县广播电视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电影事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拟订全县电影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依法查处广播电视电影违法违规行为。
九是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新闻活动、新闻出版、版权违法违规行为。
十是统筹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有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
十一是指导全县社会科学界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学术研究活动,促进社科理论研究成果社会化,为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对策建议。
十二是归口领导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导下级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十三是完成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社科联、市广电局以及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宣传部人员编制数为31人,其中:行政编16人、群团事业编10人、事业编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宣传部的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报道的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5年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宣传部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抓牢抓实理论学习、基层宣讲、社科普及等工作。二是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积极做好主题策划、媒体融合发展工作,不断唱响时代主旋律。三是不断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四是不断提升县域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传承发展、文旅深度融合,推动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收入80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5.3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04%;其他收入32.00万元,占本年收的3.96%。按科目名称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收入603.7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4.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收入91.2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1.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收入80.2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3%;卫生健康支出(210)收入32.2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99%。2025年本单位支出807.36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775.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04%;其他支出32.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6%。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73.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1.09%;项目支出233.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8.91%。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478.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9.32%;商品和服务支出284.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5.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49%;资本性支出7.8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9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财政预算要求,年初进行预算,年中严格按预算执行,年底进行决算。单位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全年支出根据预算安排进行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实施阶段
收集、查阅与评价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最后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3.总结评价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自评资料。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部门依据整体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2025年预算资金944.94万元,实际支付807.36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5年整体支出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支出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争取完全实现全年的绩效目标。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学习教育持续加强,理论宣传宣讲稳步推进。一是组织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全县各党委(党组)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00余场次,探索实施跨部门、跨系统主题联学17场次,县级列席旁听10场次。二是依托县郑垧靖基层宣讲团和“六小课堂”宣讲模式,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3400余场次,入户宣讲党的政策1500余场次。三是以龙陵县“思政大讲堂”为载体,组织开展县级讲堂4期、乡镇讲堂40期,覆盖师生5600余人次;组织领导干部示范讲100余场次、思政教师专题讲600余场次、榜样人物引领讲60余场次、“红领巾”带头讲400余场次。
2.主题宣传有声有色,主流舆论引导持续壮大。一是新闻稿件实现新突破。截至11月底,通过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平台自主发布稿件4700余条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稿件296条、省级853条、市级1380条,生产100W+融媒体产品17条。二是扎实开展抗战文化宣传。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自主创作发布抗战题材系列稿件和短视频共计76条次,其中《身边的抗战》系列短视频12期,《滇缅公路在龙陵》系列短视频5期,纪录片《龙潞游击队》1部,创作《生命线》《记住松山》等歌曲。三是积极开展对外宣传。配合国新办组织开展“胞波同行·走读保山”中缅青年新媒体保山采风活动、马来西亚媒体记者团探访龙陵松山战役旧址、史迪威将军外曾孙赴松山缅怀先烈等海外华文媒体采访策划及拍摄工作,进一步擦亮惠通桥、松山战役、滇缅公路等龙陵抗战品牌。四是全力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成功举办碧寨山歌会、勐糯泼水节、平达首届“民间艺术·温润平达”乡村艺术美食节、龙陵·龙江第九届稻花鱼节等活动,以石斛花卉电商直播、高海拔精品咖啡为切口,持续加大对石斛、咖啡等重点特色产业的宣推,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石斛、咖啡方面稿件174条。
3.文明培育蔚然成风,文明建设工作实现突破。一是文明培育深耕厚植。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培育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1人入选2024年第二批“云南好人”。二是文明实践走深走实。围绕“我们的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我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过佳节”等各类文明实践活动55场次,成功举办“彩云之恋·爱在龙陵”——保山市2025年“我们的节日·七夕”新时代文明实践集体婚礼活动。三是文明创建提质增效。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精雕城市更新之路,加大县城路网、综合管廊、农贸市场等建设力度,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4.文艺作品提质增效,文化文艺工作欣欣向荣。一是组织开展碧寨山歌会、勐糯泼水节等文化活动,完成文化戏曲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等惠民演出48场次。二是圆满举办第四届全民阅读大会暨“阅动山海”文明实践活动,组织经典诵读、读书分享会等活动70余场次;组织公益电影放映员培训2次,全年放映公益电影1400余场次,惠及群众10万余人次。三是入选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个、云南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1个,完成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新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2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2人。四是持续抓好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开设廉洁文化专栏发布稿件130余篇;与乡镇联动策划拍摄“今日说纪”栏目3期;打造李鑫故居等4个精品现场教学点,构建22条各具特色的党性教育现场红色教学路线;开展送联“廉”下乡2场、主题家风培训及故事征集9场、廉洁宣传教育30余场。
5.高度重视社科服务,社科发展水平再开新篇。一是举办全县课题研究能力提升专题培训1场次、科普活动30余场次,覆盖人群1.5万余人次。二是年内完成县级课题申报25项、立项13项,市级课题申报11项、立项2项,省级课题申报1项,上报“永昌耕读讲堂”主讲人3人,申报云南青年社科智库项目1项。
(四)效果情况分析
一年来,在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宣传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稳,不断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力量。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度不够,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整改情况:我部门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2.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逐步建立本部门和本行业的绩效评价指标库。
3.要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要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以及纳入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自评报告(涉密内容除外),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股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清理预算部门的经常性业务,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做好部门预算工作,为领导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部门财务管理,健全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部门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部门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等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科学合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