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50418-0001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中共龙陵县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维稳室、执法监督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县法学会。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县委政法委2024年工作要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开展全县政法工作,整理归纳出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4年收入27495062.69元,2013101行政运行2210489.09元,占总收入的8.04%;2013105专项业务614751.01元,占总收入的2.24%;2013150事业运行810756.23元,占总收入的2.95%;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500.00元,占总收入的0.04%;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9%;2030608边海防585375.00元,占总收入的2.1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400.00元,占总收入的0.0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106.24元,占总收入的1.1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2837.52元,占总收入的0.5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2332.85元,占总收入的0.3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4893.04元,占总收入的0.1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3095.12元,占总收入的0.3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05.59元,占总收入的0.03%;2290403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支出46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03%;2299999其他支出177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64.45%。当年收入中,其中:人员经费占总收入的12.27%;商品和服务占总收入的87.73%。
(2)2024年支出27495062.69元经费中,行政运行占总支出的8.04%,专项业务占总支出的2.24%,事业运行占总支出的2.95%,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占总支出的0.04%,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占总支出的0.29%,边海防占总支出的2.13%,行政单位离退休占总支出的0.0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占总支出的1.1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占总支出的0.52%,行政单位医疗占总支出的0.37%,事业单位医疗占总支出的0.16%,公务员医疗补助占总支出的0.3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占总支出的0.03%,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支出占总支出的17.03%,其他支出占总支出的64.45%。当年支出中,其中: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12.27.%;商品和服务占总支出的6.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总支出的0.3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占总支出的63.83%;其他资本性支出占总支出的17.5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基本支出严格按部门预算均衡执行,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委机关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委机关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
报告分管财务的领导,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开展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自评,上报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部门依据整体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预算执行,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县财政要求有计划完成资金支付进度,2024年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率达100.00%。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在市委政法委的关心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政法委团结带领全县政法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机关巩固年、平安龙陵提升年、法治龙陵加强年、基层基础深化年、示范创建拓展年“五个建设年”为抓手,以总体安全为底线,在防风化险上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陵、法治龙陵,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
(四)效果情况分析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带来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非常满意。奋力推进龙陵政法工作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陵、法治龙陵,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部门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对项目绩效评价各股室涉及的项目的管理,完善项目实施的相关规定及程序过程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委机关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责任目标考核中。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委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等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科学合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