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76-7/20260115-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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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守牢安全底线、提升治理效能”为核心,着力在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上下功夫,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4户,登记在册特种设备1683台、在用数1310台、停用373台,特种设备总数比上年增260台。在用特种设备中,按类别划分,锅炉28台占2.14%、压力容器491台占37.48%、电梯398占30.38%、起重机械222占16.9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25辆占9.54%、压力管道装置44套占3.35%。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突出燃气压力管道、电梯、危险化学品企业、高速公路、219国道等重点工程及商场、医院、宾馆、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制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完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四张清单的通知》,确定了15户企业的特种设备为重大安全风险特种设备,每年至少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次。年内共出动执法人员3112人次,检查使用单位159户次,检查特种设备876台(套),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隐患172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7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6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2起,罚款1.3万元。
(二)持续开展市场监管部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检查,2025年以来,共对1户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1户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开展了2轮全覆盖检查,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一般问题隐患3条。二是运用气瓶安全追溯系统加强监管,2025年以来共计发现12只气瓶检验信息或报废信息更新不及时,已督促充装单位完成整改。
(三)持续推动电梯安全筑底。一是督促维保单位开展站点设置、人员持证、专业设备配备、应急救援能力等情况自查,完善电梯社会共治平台信息,确保应急救援到位,共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参加培训3次。二是扎实开展电梯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吸取“2·18”昆明电梯冲顶事故教训,组织开展电梯制动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违规更换制动器和非法屏蔽电梯制动器检测开关等违法行为,共对全县300余部电梯进行了排查,未发现上述问题。三是开展地质灾害受损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28”缅甸7.7级地震后,对全县在用电梯进行了1次全覆盖排查,经排查未发现电梯有受损情况。四是配合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班,开展住宅小区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对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相关事宜进行了规范,要求使用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安装。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04部住宅小区电梯加装了智能阻止系统。
(四)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积极与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系协调,确定全县化工企业名单,督促化工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设立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及安全员,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动态排查和消除隐患。共对全县6户化工企业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12条。
(五)开展工业气体充装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3户工业气体充装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充装企业建立和使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执行扫码充装、气瓶档案和充装记录上传监管平台情况,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提出的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六)开展锅炉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整治锅炉“大容小标”和“带病运行”等问题,共检查锅炉使用单位8家次,锅炉23台次。共下发安全指令书3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13条,未发现大容小标锅炉。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对辖区在用、停用锅炉数据进行再次核查,并对“限制类”“淘汰类”锅炉逐台核实。共排查锅炉8台,并已督促企业制定改造、淘汰计划。
(七)开展场(厂)内机动车辆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督促场车使用单位严格执行“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制度。督促场车使用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无证操作,严禁违章作业、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行为,共检查场(厂)车使用单位36家次,设备64台次,下发安全指令书11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17条。
(八)开展冷库全链条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根据《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冷库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对全县46家冷库使用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排查,共排查出2家在用的冷库使用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属市场监管目录内的特种设备,下发安全指令书2份,目前已完成整改1家,正在整改1家。
(九)持续推进信息化监管。一是持续完善特种设备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特种设备使用、检验、维护等环节的实时动态监管。二是依托电梯社会共治平台,建成完善了电梯应急救援功能。三是开展监管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模块培训,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2026年开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实现“电子化”。
(十)强化宣传培训,安全意识逐步提升。一是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年内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2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宣贯13次。二是分层开展培训。分行业、分领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培训3场次,线上线下参训人员达450余人次,重点讲解设备操作规范、维护保养要求和应急处置流程。三是加强应急演练。联合企业开展电梯困人、压力管道泄漏等应急演练3场次,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和监管部门协同作战水平,实现“以练促防、以练备战”。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监管人员人力和能力不足。随着特种设备数量的快速增长,现有监管人员数量和专业能力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部分监管人员对新技术、新设备的了解和掌握不够,同时,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监管人员刚取得特种设备监察员证就调离工作岗位,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74号令”落实有差距,2025年以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任命率已达93.14%,绝大多数使用单位已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但实际检查中发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流于形式,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职责不明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漠,特种设备使用不按时申报检验、不定期自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不完善、无证操作甚至违规操作、无维护保养记录等情况仍然存在。
(三)电梯维保行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维保质量水平不高,需进一步整治提升。
(四)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分离改革以来,进入我县的检测单位逐渐增多,监管压力增大。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科学制定常规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好常规监督检查,建立常规监督检查隐患清单,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与县安委办的汇报协调,结合特种设备安全行业特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及时录入隐患系统。
(三)继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加强电梯维保质量检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和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相应要求,做好电梯各部位、各组件的检查、调整、润滑、更换等维护保养工作。
(四)开展电梯自行检测业务监督检查,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报告等信息核查和监督抽查,促进电梯自行检测业务规范发展。
(五)持续开展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督促使用单位定期自查,对到期燃气压力管道及时申报检验并录入检验信息系统。加强气体充装单位检查,督促充装单位严格落实气瓶信息录入、充装前后检查等制度。
(六)加强锅炉安全节能检查,加强与环保部门对接协调,对淘汰类、限制类锅炉摸清底数,建立负面清单,督促使用单位列出淘汰计划,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强化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八)加大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宣贯力度。
(九)加强特种设备相关人员培训及安全知识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