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sjj/202509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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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龙陵县审计局局长 杨太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4年度地方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委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龙陵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县人大预算决议,着力稳实体、稳大局、稳预期,全力推动全县经济回升向好。
本报告年度自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14项,其中: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1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项,经济责任审计3项,专项审计调查和专项资金审计8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4152.98万元,其中:违规金额514.2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3638.70万元。审计督促整改问题资金2304.64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141.76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35.98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1085.24万元。向有关部门移送事项7件(其中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6件),移送问题金额22.53万元。审计提出审计建议39条,提交审计信息9篇,专报8篇,被县级领导批示5件。为我县保持经济稳健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社会民生、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6706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8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1861万元、上年结余59472万元、调入资金103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8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4985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0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882万元、调出资金516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67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721万元。
2024年,龙陵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妥善化解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调整预算和开展预算执行,各项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存量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还存在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0907万元
1.应缴未缴特许经营权出让取得的非税收入14547万元。2023年1月,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龙陵县智慧供水建设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出让到龙陵县东振产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振公司”),出让价24400万元,经营期限30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共收到特许经营权出让价款19147万元,其中:作为“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已缴入国库4600万元,未缴14547万元(主要用于出借给县润龙公司、恒通公司、丰达公司等)。
2.应缴未缴草原使用权租赁取得的非税收入3700万元。2024年6月,县农业农村局将象达镇勐蚌村和木城乡乌木寨村的草原使用权租赁给龙陵县黄山羊核心种羊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价8513.66万元,租赁期限16年。截至2025年5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实际收到租赁费8513.66万元,其中上缴国库4813.66万元,未缴3700万元(借给润龙公司3100万元,永石公司600万元)。
3.应缴未缴国有林地和林木使用权出租取得的非税收入12660万元。2024年9月,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将三江口国有林场50000.4亩国有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出租给龙陵县丰达农业有限公司,租赁费14860.12万元,租赁期限为20年。2024年9月12日,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与丰达公司签订了《石斛种植资源技术转化合作合同》,转让费为1200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收到租赁费14860.12万元和转让费1200万元共计16060.12万元,其中缴入财政代管资金户12660万元,缴入国库3400.12万元,未缴1266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国资公司、龙斛公司、棚户区指挥部等)。
(二)财政专户资金结余结转2年以上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351.53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中结余2年以上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资金351.53万元。其中,农业股专款(扶贫项目)结余287.98万元,农业股一折通专户结余8.74万元,日常支出、还本付息(融资款)结余54.81万元。
(三)应收未收非税收入5253万元
2023年1月,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龙陵县智慧供水建设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出让到龙陵县东振产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振公司”),出让价24400万元,经营期限30年。截至2025年5月31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收到特许经营权出让价款19147万元,未收5253万元。
(四)违规调入资金697.68万元
国库预算内账套2024年12月18日拨付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资金697.68万元,次日以存量资金收回作为调入资金,存在违规调入资金697.68万元的问题。
(五)代编应细化未细化的部门或项目预算资金29757万元
2024年度,县财政局代编部门或项目的巩固脱贫攻坚及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学校项目建设资金等16个项目预算资金29757万元。
(六)违规调整预算支出科目8218.12万元
2024年12月,县财政局将已支出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960万元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60万元,将已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600万元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将已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住房公积金658.12万元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七)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方面
针对龙陵县审计局近年来在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龙陵县财政局基本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截至2025年6月24日,以下问题仍未整改到位。一是2019年违规借用乡镇资金8500万元,已归还5330.44万元,未归还3169.56万元。二是2019年违规使用融资款500万元,已整改200万元,正在整改300万元。三是2019年财政代管资金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8903.18万元,已整改7661.25万元,正在整改1241.93万元。四是2022年项目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缴入国库104.24万元,正在整改。五是2023年应结转未结转上级专项资金平衡预算20555.66万元。已整改7745万元,正在整改12810.66万元。六是2023年底龙陵县暂付性款项余额44358.55万元,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6月24日,暂付性款项余额3540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报告年度内审计了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个部门注重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
1.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面。一是县农业农村局2022—2024年未完成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目标任务51216.70亩。二是雨露计划补助15个对象未享受2024年春季补助资金3.35万元。三是未按疫苗种类分类开展猪口蹄疫抗体检测。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中央及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滞留县财政3644.49万元。二是违规向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发放草原生态和耕地力保护补助资金9.30万元。三是向死亡人员发放草原补助和耕地力补贴4.41万元。四是重复发放厕所革命补助资金2户0.1万元。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固定资产账实不符540.25万元。
4.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动物疫病疫苗管理不规范。
(二)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
一是应交未交结余结转资金1.51万元。二是专业防灭火队伙食费核算不实0.3万元。三是虚报培训费用于接待支出0.11万元。四是未及时支付森林资源保护资金4472.06万元。五是会计核算不实118.86万元。六是政府储备物资账账、账实不符。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对象达镇党委书记赵天会同志和镇长杨启强同志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碧寨乡党委书记毕加奎同志和乡长赵春艳同志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了碧寨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所辖领域经济社会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象达镇党委书记赵天会同志和镇长杨启强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
1.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违规编造211次会议伙食费套取财政资金17.59万元。
2.经济决策权方面。未经集体决策出借资金35万元。
3.经济管理权方面。一是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168.57万元。二是应交未交财政存量资金64.86万元。三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4638.31万元。四是未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158.55万元。五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1063.79万元。六是应记未记固定资产772.96万元。七是应处置未处置资产63.72万元。八是项目竣工决(结)算未审核71项7845.68万元。九是公共基础设施核算不完整。
4.经济监督权方面。一是村级部分科目核算账实不符54.05万元、村组银行存款账账不符278.65万元。二是村级应记未记固定资产及账实不符6065.09万元。三是村级会计核算部分科目使用不正确、核算错误。四是村级部分现金收入无收款凭据。五是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上报不实。六是未清理注销专业合作社16个。
(二)碧寨乡党委书记毕加奎同志和乡长赵春艳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
1.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一是乡、村两级违规套取专项资金8万元。二是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酒2.4万元。
2.经济决策权方面。违规决策挪用村组资金代管户利息9.48万元。
3.经济管理权方面。一是应交未交财政存量资金4.68万元。二是已完工项目未取得发票报账1291.02万元。三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7329.62万元 。四是应收未收易地扶贫搬迁户统规统建购房款1192.24万元。五是应收未收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贷款本息1087.63万元。六是项目竣工决(结)算未审核16个2105.85万元。七是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八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424.84万元。
4.经济监督权方面。一是村级违规购买香烟0.93万元。二是未适时对村级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三是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不实80.87万元。四是村级集体经济应收未收投资本金和收益325.63万元。五是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不实。六是村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29935.53万元。七是未清理注销专业合作社11个。八是村级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碧寨乡党委书记毕加奎同志、乡长赵春艳同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发现问题
1.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一是设施农用地违法占用基本农田0.78亩。二是未办理设施用地手续违规占耕0.36亩。三是违法占用天然林种植粮、果3.96亩。四是已竣工未办理环评手续建设项目5个。
2.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的问题。一是流出耕地整改后撂荒121.70亩。二是河道保洁不到位。
3.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一是垃圾污染防治不到位,沿江公路存在大量生产生活及建筑垃圾倾倒问题。二是怒江沿线养殖废液排放监管不到位。
4.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应收未收饮用水水费7.94万元。二是应收未收垃圾处理费9.27万元。
四、专项审计调查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完成了龙陵县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等5项专项审计调查。
1.龙陵县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发现9个问题:一是龙陵县城道路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未形成最终成果。二是城镇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三是停车泊位施划程序不规范。四是部分停车泊位设置不规范。五是未按规定签订委托征收合同。六是停车费收入未实行收支分离制度,坐支16个月收入450.78万元。七是催缴措施单一,导致城镇公共道路停车费收入欠费现象突出,涉及车辆10余万辆累计欠费600余万元。八是未经批准改变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范围和时间。九是监管不力,导致违规减免新能源汽车停车费3.42万元,涉及车辆942辆。
2.龙陵县2019年以来就业政策执行及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发现4个问题:一是就业补助资金被地方财政统筹使用,未能保障及时支付,失去政策执行时效,涉及资金1104.3万元。二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统计不实。三是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29人、涉及培训补贴3.46万元,5个就业见习基地以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领取见习补贴4.56万元、将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发放补贴1.52万元。四是经办机构审核把关不严,给3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获得创业贷款575万元。
3.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龙陵县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发现3个问题:一是未及时收回和上交土地征收费用项目结余资金46.18万元。二是完工项目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381个,会计账簿中未全面反映债权债务情况。三是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擅自交付投入使用176个项目。
4.龙陵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发现2个问题:一是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擅自交付投入使用142个项目。二是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全面在会计账簿中反映债权债务情况。
5.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发现19个问题:一是未加强基层社改造建设,基层社无实际经营活动。二是社有企业经营服务领域偏离为农服务方向。三是未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四是社有企业未完成三项费用率逐年稳步降低的清理目标。五是采购管理不规范24.86万元。六是应交未交新网工程项目结余结转资金130.52万元。七是未收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资金股本金6.70万元。八是违规提供经济担保500万元。九是未履行社有资产招租手续。十是未核减固定资产440万元。十一是未及时核销固定资产20.19万元。十二是应记未记资产16.89万元。十三是应列未列社有资产出租收入38.65万元。十四是应列未列费用26.33万元。十五是长期股权投资不实26.87万元。十六是未列投资收益6.60万元。十七是国有资产被退休人员占用22个月。 十八是社有资产被调离公职人员占用23个月。十九是违规向所属企业转嫁费用6.34万元。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对龙陵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3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1.龙陵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3个问题:一是超项目建设方案内容范围申请补助资金129.76万元。二是应付未付项目专项资金644.88万元。三是非规定年龄阶段人群享受免费“两癌”筛查,涉及1226人次。
2.龙陵县 2024 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1个问题: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扣还本金 2783.09 万元。
3.龙陵县2023年新型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乡村振兴、“四位一体”及2022—2023年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发现4个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未到位685.28万元。二是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全面在会计账簿中反映应付未付工程款649.8万元。三是未按中标价款签订施工合同。四是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五、审计建议
1.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严格执行预算约束制度,完善预算追加审批程序,严控执行中的随意调整,切实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力。
2.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压实项目单位资金使用责任,着力提升预算支出效率,有效防范资金沉淀,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严把补助资金审核关口,增强资金监管效能。严把申报材料审核关,切实保障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充分释放财政资金社会效益。
4.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资金质效。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规范罚没物品全流程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5.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5年,审计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法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云南建设新局面的龙陵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