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9-9/2025071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5-07-14 |
| 文号 | 龙住建发〔2025〕31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龙陵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
为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建村〔2022〕18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5〕55号)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目标,逐步扭转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建立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2025年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完成58户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改造,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及危房改造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二)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全县抗震设防烈度和当地民居住房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不安全的问题。
(三)聚焦重点,稳步推进。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两最”原则,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及纳入条件
(一)改造对象
2025年度改造对象为通过前期排查认定,已经录入全国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且已完成系统审批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易返贫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准;改造对象的贫困类型以2025年6月30日时的所属类型为准。
(二)补助标准
2025年省市下达龙陵县补助资金为155.15万元。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结合住房危险等级,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16000元/户、拆除重建28000元/户。
(三)纳入条件
各地改造补助对象房屋须为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以及县乡共同认定为C、D级的危房;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当年新建农房,农户愿意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往年已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扶持的(因火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原因再次成为危房和2013年及之前享受过修缮加固2000元补助但因年久失修再次成为危房的除外,但以上因灾倒损房屋已纳入其它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同样不得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含村干部、国有控股企业正式职工等);家庭成员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或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除外)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管理服务。各乡镇要借助农危改项目成熟的项目运作管理模式,在原机构保障的基础上,工作不停滞,力度不减少,要求不降低,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服务工作;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建设相关工作,圆满完成改造任务。
(二)规范审批流程,从严资格审核。各乡镇、村组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并做好每个环节的公示;严格对照纳入条件的要求,落实资格审查,坚决杜绝重复享受、不符合纳入、补助标准不相符等情况的发生,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快建设进度,抓实项目验收。各乡镇要合理编制2025年改造对象的年度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同推进力度,确保2025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要按照质量管理的要求,10月底以前完成全覆盖项目验收。
(四)加强档案管理。项目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各乡镇要按照危房改造项目“一户一档”材料目录要求抓好各阶段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批准一户、改造一户、建档一户,做到户档齐全、账实相符,规范管理。同时,由于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在收集改造对象银行卡相关信息时要提前做好“一卡通”账户激活工作,做好发放准备。
附件: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分配表
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改造户数 | 补助资 (万元) | 备注 | ||
合计 | 新建 | 修缮 | ||||
1 | 龙山镇 | 5 | 5 | 14.00 | ||
2 | 镇安镇 | 10 | 9 | 1 | 26.80 | |
3 | 腊勐镇 | 4 | 4 | 11.20 | ||
4 | 龙江乡 | 5 | 5 | 14.00 | ||
5 | 碧寨乡 | 6 | 5 | 1 | 15.60 | |
6 | 象达镇 | 11 | 10 | 1 | 29.60 | |
7 | 平达乡 | 4 | 1 | 3 | 7.60 | |
8 | 龙新乡 | 5 | 5 | 14.00 | ||
9 | 勐糯镇 | 6 | 5 | 1 | 15.60 | |
10 | 木城乡 | 2 | 2 | 5.60 | ||
合计 | 58 | 51 | 7 | 15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