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9-9/202412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
| 文号 | 浏览量 |
一、住房保障对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资金重点保障的是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易返贫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户边缘户、其它已脱贫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其次是其它贫困户。
二、动态监测开展情况
为持续稳固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县住建局于2024年一季度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存量危房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针对“低收入群体”又组织开展了“六类对象动态监测”,对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推送的22002条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同时对乡村振兴部门推送的每月动态监测数据进行及时比对,全面掌握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情况。通过排查、认定,2024年度全县发现符合保障条件的危房户163户。
三、改造补助标准
根据贫困程度、危险等级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具体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户改造按照修缮加固16000元/户、拆除重建26000元/户进行补助;其它贫困户的改造按照修缮加固改造10000元/户、拆除重建170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四、改造完成情况
2024年度龙陵县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指标任务163户(龙山镇10户、镇安镇19户、勐糯镇16户、腊勐镇45户、象达镇18户、龙江乡7户、碧寨乡7户、龙新乡15户、平达乡20户、木城乡6户),需兑付补助资金294.8万元,目前已全部兑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