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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01526258B/20251027-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失业保险 发布日期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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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社会保障
致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的一封信

致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的一封信


各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

在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代缴,无需个人额外缴纳。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时,社保经办机构将同步停止为您代缴上述两项保费。若需继续享受相关医保待遇,请自行向当地医保部门咨询办理续保缴费手续,避免因中断参保影响您的权益。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金将停止发放:

1.领金期满;

2.重新就业;

3.办理工商登记;

4.应征服兵役;

5.移居境外;

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劳动教养;

7.死亡;

8.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机构介绍的工作;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龙陵县失业保险咨询电话:0875-6121810


龙陵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