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50218-00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文号 | 龙财农〔2025〕11号 | 浏览量 |
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5〕6号)以及《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龙陵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投资(第二期)的通知》(龙农发〔2025〕14号),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和要求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财政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