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6-4-30/2016-092805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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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文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文广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文广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文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是政府主管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局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审计股、文化股、体育股、广电股、旅游股、市场股、外事股、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股10个职能股室,下属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管理单位1个,所属龙陵县广播电视台(正科级)、龙陵县松山抗战遗址管理所(副科级)、龙陵县文化馆、龙陵县图书馆、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龙陵县宣传文化中心、龙陵县业余少体校、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龙陵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事业单位9个,负责联系指导云南广电网络龙陵支公司、龙陵县新华书店、龙陵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外事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拟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县、乡、村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县级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服务设施。
3、负责指导、协调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工作;健全、巩固和发展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四级网络。
4、承担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电影事业管理责任;承办县内外文化、体育演赛,做好县内外各项文化、体育演赛的组织工作;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艺术创作,推动社会文化、社会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组织、协调、管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5、负责文化、文物、体育科研工作,推进文化、体育、文物科技信息建设;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抢救性发掘考古工作。
6、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管理责任。负责全县文化市场宏观调控、证照发放、行业培训、稽查办案管理工作;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核工作,对全县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违规等活动。
7、组织拟订本辖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抓好文化市场的依法监督和稽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的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文物市场管理;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本地区的著作权纠纷,依法管理全县的无主著作权,协助、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在全县的活动;负责全县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
8、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管理全县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与县外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县体育总会的工作,负责全县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体育社团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审批;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体育竞训计划,确定竞技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全县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研究体育业余训练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体育活动。
9、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宣传业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广播电视、电影、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核、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监管;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归口管理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规划并管理广播电视专用网,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和传输;对云南广电网络龙陵支公司实行行业管理,履行股东职责;拟订城乡广播电视网络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多功能开发应用;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及广播电视工程及设施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拟订相关保护工作规划;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拟订全县旅游业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
11、组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组合和推广;协调组织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对本县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业,受理旅游质量投诉;负责全县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服务的管理工作;处理县内旅游投诉,根据委托并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12、负责处理本县外事工作的重要问题,协调本县有关部门的重要涉外事宜,统筹规划本县的外事工作;做好边境界务管理和情况调研工作,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协调处理有关涉外事件;负责办理公派出国(境)人员的申报、审批手续;加强对外交往,积极牵线搭桥,开展形式多样的官方和民间交往,做好接待外宾来访工作,促进我县对外开放与合作。
13、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外事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系统的体制改革和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经济指标稳步提升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县确定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思路,以全力推进“文旅扬县”战略进程为中心,全面统筹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文化旅游各项指标稳步提升。
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项目工作有序推进
201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750万元。一是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0100万元。二是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完成投资3800万元。三是象达侨乡一期工程完成投资3500万元。四是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完成投资2700万元。五是龙一中及西山坡市运会比赛场地改造提升项目完成投资1200万元。六是龙陵县3D数字影院完成投资1450万元。七是松山旅游基础设施完成投资3000万元。
(三)机构情况
单位性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十个股室,辖七个二级事业单位(其中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七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2、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龙陵县图书馆
4、龙陵县文化馆
5、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6、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7、龙陵县业余少体校
8、龙陵县宣传文化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局本级暂定行政编制13个、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决算总收入208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5.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5年总收入比上年1974.35万元增加11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决算总支出336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26万元,占总支出的24.23%;项目支出2552.84万元,占总支出的75.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2420.54万元对比增加948.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6.26万元。与上年634.21万元对比增加182.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2.84万元。与上年1786.33万元对比增加了766.5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增加专项经费也相应随之增加。具体项目包括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建设项目、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项目、龙一中及西山坡市运会比赛场地改造提升项目、龙陵县3D数字影院项目投资、松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54%。与上年1973.26万元对比增加470.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边界事务日常工作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6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1%。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3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6%。
5.其他支出(类)支出39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2%。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8.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13.68数减少0.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政府及财政部门对“三公”经费支出的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3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工作开展过程中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31人,接待费开支5.3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我单位工作监督检查、项目调研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80万元,与上年58.44万元对比增加了74.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的开展。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