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30/2016-092804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农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农业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农业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农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部门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建议,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对农产品认证后的监督管理。
6.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负责查处辖区发生的违犯农业法律、法规的重、特大案件;监督、指导对违犯农业法律、法规有关案件的查处,受理有关行政复议案件。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及生鲜乳收购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8.负责农作物和动物的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县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官方兽医及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申报和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指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10.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1.编制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2.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3.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畜禽屠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14.承办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农村经济】2015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6.6亿元,增长6.4%,其中:农业产值11.57亿元,林业产值4.27亿元,畜牧业产值9.8亿元,渔业产值0.65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32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18.8亿元,增长6.5%。
【农业改革】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开展,助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全县农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87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39.6万亩的12.3%,进一步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同时,扎实抓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消除“空壳村”14个,全县无经营性的“空壳村”减少到10个,年可支配收入超3万元的村新增14个,达到54个。
【粮食产业】2015年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73.5万亩,比上年减1.05%,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9万亩,比上年增0.31%,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4.5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14.96万吨,比上年增2.1%。
【茶叶产业】2015年茶园稳在10.91万亩,可采面积9.2万亩,实现茶叶总产7260.4吨,分别完成市、县下达任务的102.3%、101.5%。实现茶叶综合总产值46658.96万元,全县共有茶叶加工企业158个,其中: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个,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个。重点打造“珍稀白茶”、“小河红茶”等名优茶品牌,提高茶叶市场竞争力。
【水果产业】一方面县委、县政府与龙陵恒冠泰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在勐糯镇田坡社区及周边区域发展30000亩柑橘类水果生产种植基地的合作开发项目,2015年已经建成3600亩基地。
【中药材产业】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070亩,实现产量1300吨,产值4313.1万元。
【两烟产业】2015年全县种植烤烟4.9万亩,种烟农户11826户(户均4.14亩),合同收购烟叶14万担,实现烟农收入22966.6万元(户均1.94万元);全县种植香料烟0.92万亩万亩,种烟农户2275户(户均4.04亩),合同收购烟叶3万担,实现烟农收入3230.29万元(户均1.42万元)。
【甘蔗产业】稳定甘蔗种植面积10万亩,依托甘蔗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科技带动提高单产,实现甘蔗产量41.6万吨,实现产值1.8亿元。
【蔬菜产业】2015年,蔬菜种植面积3.7万亩,产量2.4万吨。
【咖啡产业】全县咖啡种植面积1.5万亩,实现咖啡产量2100吨,同比增长4.7%。有效带动当地农户增收。
【农业产业化】 2015年,县共有农业产业化组织345家,同比增16.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实现农产品加工总产值10.7亿元,同比增长27.86%。
【乡镇企业】2015年,全县共有企业11333个,同比增长3.3%。
【农产品加工业】2015年,全县共有农产品加工业(含个体工商户)373家,同比增4.48%。
【农机管理与推广】 2015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23.42万千瓦,农机总值达1.73亿元,拥有农业机械48579台(套)。完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面积2020亩;培训农业机械技术人员214人,全县共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共完成中央购机补贴资金172万元,项目受益农户1680户,共补贴各类机具1693台(套)。全县在册拖拉机5448台,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拖拉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分别达98%、96%、97%。
【农业科技推广】2015年,良种推广面积32万亩,其中小春作物7万亩,大春作物25万亩(水稻12万亩、包谷13万亩)。实施高产创建水稻高产创建共完成万亩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完成面积10100亩,千亩展示片1005亩,百亩核心示范区105亩。 玉米高产创建2片,勐糯片区共完成百亩核心区151亩,千亩展示区1082亩,万亩示范片10128亩。实际完成百亩核心区131亩,千亩展示区1096亩,万亩示范片10105亩。2015年全县共完成核心区21片,面积4574亩,中心示范片12.105万亩,辐射带动推广30.13万亩,涉及10个乡镇、105个村委会、77201户农户。推广玉米地膜覆盖目标任务5万亩,平均亩增粮116.5公斤。 完成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40万亩,推广控释肥0.84万亩、310吨,农作物专用肥16.7万亩、0.67万吨,农作物秸秆还田11.71万亩。完成水稻、玉米集中育秧育苗1.8万亩。完成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控面积30万亩,系统防除110万亩次。电脑农业专家系统13万亩。完成水改旱种植玉米5.1万亩。新改面积0.8万亩,亩增产75千克。推广旱作立体栽培3.6万亩,其中“一年三熟”1.3万亩。推广晚秋作物播种面积8.03万亩。完成机插秧面积0.2万亩。防灾减灾技术推广示范15.1万亩。举办农作物高产样板6.5万亩,其中县级样板3.5万亩,乡级样板2万亩,村级样板1万亩。建立科技示范村20个,科技示范户1000户,培训农民6.1万人次,召开培训会416场次,发放材料3.12万份。
【新技术应用】龙陵就如何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耕地单位面积的产出和效益,由县农业局牵头,组织各涉农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集成了一整套独具龙陵特色的稻田种养发展模式。一是构建“三位一体”产业布局。同一稻田区域内发展早植烟优质烟叶基地1.5万亩、发展“红细软”优质稻基地1.2万亩、发展稻田养鱼核心基地1.2万亩,切实提高耕地的产出率。二是突出样板建设、示范带动“两个抓手”。每年举办“红细软”优质稻品种展示样板500亩,样板平均单产600公斤,亩产值2500元,带动全县种植12000亩,实现“红细软”总产量7200吨,产值3000多万元;举办稻田养鱼核心示范样板1000亩,样板平均单产50公斤,亩产值2000元;带动全县发展稻田养鱼54500亩,实现稻田养鱼总产量1700吨,产值5500万元。三是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在同一田块上融合了地方特色品种种植、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稻田生态养鱼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措施,减少了农药、化肥的施用量,亩节本增效2000元,实现了“红细软”优质稻和稻田鱼的生态种养结合,让广大消费者吃上优质放心米和生态稻田鱼。
【支农惠农政策落实】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涉及全县10个乡镇、120个行政村、60285户、254261人,补贴面积达306526.08亩,全县平均补贴标准80.22元/亩,补贴资金2458.953021万元。2015年水稻等农作物良种补贴涉及全县10个乡镇、120个行政村、60251户、255625人,补贴面积达35.609347万亩,发放补贴资金419.685915万元。2015年种植业保险实施水稻保险1万亩,玉米保险3万亩,甘蔗保险5.05万亩。上缴保险费308.875万元,其中水稻保险费19.5万元,玉米保险费49.5万元,甘蔗保险费239.875万元。2015年共理赔面积0.688万亩,其中水稻0.076万亩、玉米0.082万亩、甘蔗0.51万亩,理赔资金89.56万元,其中水稻9.9万元、玉米7.46万元、甘蔗72.2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以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农业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着力抓好千亿斤增粮工程、农技推广体系、农业产业化、生物产业、农业庄园、高原特色农业等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入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同时,扎实推进500万元以上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古树茶精深加工、柑橘类水果(褚橙)产业基地开发、振兴生态茶庄园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990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6250万元的158.4%。
【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从源头上强化监管,继续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进一步扩大测土配方技术和绿色综合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测,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强化种子、农药、化肥使用的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015年,全县圆满完成省、市、县下达的例行检测和抽样检测任务。全县“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达3个企业5个产品,认真基地面积和认证产品产是分别达9.8万亩、2000吨。
【休闲农业】随着国家法定长假的出台,龙陵县的旅游业正在兴起。农民向城市现代人提供的一种回归自然从而获得身心放松、愉悦精神的休闲旅游方式——农家乐也随之而兴,而农家乐周围一般都是美丽的自然或田园风光,可以满足舒缓现代人的精神,因此受到很多城市人的欢迎。2015年,龙陵县已建成并投入营业的休闲农业46户,同比增15.1%,从业人员420人,同比增50.2%;实现营业收入1627万元,同比增22.79%(其中农副产品销售收入624万元,同比增51.5%);接待游客20.3万人次,同比增4.42%。
【农业项目】着力抓好千亿斤增粮工程、中低产田地改造、农技推广体系、农业产业化、生物产业、农业庄园、高原特色农业、科技增粮等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了项目如期竣工投入使用,提高投资效益。2015年,完成农业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0.99亿元,农业基础设施明显加强,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提高。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结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 龙陵县农业局局机关;
2. 龙陵县农机监理站;
3. 龙陵县农机推广站;
4. 龙陵县农机化学校:
5. 龙陵县农广校;
6. 龙陵县种子管理站;
7. 龙陵县茶叶站;
8. 龙陵县甘蔗站;
9. 龙陵县水产站;
10.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11. 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12.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
13. 龙陵县农业环境检测站:
14. 龙陵县农业技术推广所:
15. 龙陵县农产品检测站:
16. 龙陵县农业局会计核算中心:
(二)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工勤3人),事业人员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5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龙陵县农业局决算总收入59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9.4万元,占总收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4784.98万元对比,增加了25.37%,增长原因主要是我单位积极向上争取农业项目资金,扩大实施面积等。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67万元,占总支出的21%,项目支出4092.33万元,占总支出的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的2428.19万元对比,增加了2726.81万元,主要的原因是人员调动、公用经费增加,调资、项目增加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1062.67万元,与上年的235.02万元,增加了827.6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用经费增 加及人员调动、调资等。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2.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农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2.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10.0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14年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如千亿斤粮食项目、现代蔬菜项目、测土配方项目等大项目虽然已经开始但是末完工,所以结余到2015年来支付,并且2015年又新增加了农村土地确权、水稻全程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等多个重大项目 。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65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0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447.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95.69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业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的4314.14万元对比,增加了840.86万元,增长率为19.49%,主要的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投入,在现有的项目管理上了投入更大精力。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丧葬补助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农产品检测费用;
农林水支出4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经费,千亿斤粮食、土地确权项目、水稻全程机械化、农业救灾、农机购置补贴、植物病虫害防治、农技体系建设、科技增粮、高产创建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0.8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4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了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2015年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控制接待人次,一般都在食堂接待,所以比上年有所减少。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农业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费0万元。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农业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2万元。其中:其中购置费0万。运行维护费16.4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生产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 公务接待费
2015年农业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09批次,5761人,接待费开支14.44万元;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了1.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的农业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农业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1万元,与上年相比 减少了563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且有些重点项目如千亿斤粮食生产项目、土地确权项目等已经开始但是还没有结束,有的资金需要到2016年才对付,所以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项目支出明细表中其他资本性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1940750元,2130124科目支出200000元,是对小企业的奖励资金,2130199科目支出267000元是属于公务员优秀考核,建安营业税,经济目标考核奖、固定资产投资奖等,2130122类科目支出1473750元是对农户发放的农机购置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3767082.23元、基础性设施建设2283489.84元,主要是以补贴的形式补助给农户和小企业用于发展种植和生产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资金以及村容村貌整治用于村庄道路及活动场所建设;因此无法形成固定资产。
(三)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部门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