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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60518-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学生管理 发布日期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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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龙陵县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寄宿制中小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消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寄宿制中小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龙陵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5月18日

龙陵县寄宿制中小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校园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云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寄宿制中小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防范化解寄宿制中小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全县寄宿制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通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县寄宿制中小学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健全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四张台账,实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无死角、问题整改无遗漏、日常管控全覆盖;彻底整治校园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不畅、违规用电用火、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师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全县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校园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时间、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时间:2026年5月—2026年7月,分阶段稳步推进排查、自查、整改、督查、总结全流程工作。

(二)排查整治范围: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和图书馆(室)、会议室、文体活动室、配电房、锅炉房、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室、物资仓库、消防控制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要害部位。

(三)排查整治重点: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建筑防火与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保、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重点部位风险管控、宣传培训与应急处置6个方面24项内容开展排查整治(详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26年5月31日)。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局,结合市级方案及龙陵实际制定印发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工作要求,压实学校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县消防救援局同步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支撑,对学校排查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排查工作规范精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6月1日—6月15日)。各寄宿制学校(按校点)对照排查整治重点任务清单(附件1),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和实验室、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等逐栋逐处自查自纠,建立“一校一档”。完善自查报告、任务清单(附件1)、问题清单(附件2),由学校全部归档备查、动态更新。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消防工作站等消防部门会同法人学校全程参与、指导辖区内学校自检自查,重点针对农村校点常见消防隐患识别、简易消防设施管护等内容开展实操指导,形成隐患清单(附件3),由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汇总定期上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6月15日—7月15日)。各校全面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完成设施维保、线路改造、通道清障、彩钢板拆除、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类隐患整改。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局组建县级联合督查组,按照全覆盖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寄宿制中小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建立辖区总台账,实行隐患分级管控:一般隐患现场交办、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实行县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防隐患引发安全事故。专项行动期间常态化开展巡回督查,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7月15日—7月31日)。各乡镇中心学校、各级各类学校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完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局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核查隐患整改成效,隐患整改是否反弹、挂牌督办问题是否清零,梳理全县校园消防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校园安全工作重中之重。严格落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岗位人员具体责任,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县教育体育局加强统筹协调,联动消防部门密切协作、信息互通、齐抓共管,形成排查整治工作合力。

(二)坚持严查实改,实行闭环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严格执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工作原则,排查工作不漏一校、不漏一点、不漏一处。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施策、靶向治理,即时整改的现场清零,限期整改的定人、定责、定时、定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排查—交办—整改—复核—销号全闭环管理,坚决杜绝隐患久拖不改、酿成事故。

(三)强化宣传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家校群等载体,多形式普及消防安全、逃生自救、安全用电用气常识,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常态化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熟练掌握逃生技能。同步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素养。

(四)严格督导问责,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迟缓、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反弹的学校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健全校园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规范化管理、长效化防控机制,切实守护全县寄宿制中小学校师生消防安全。

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分别于6月26日、7月26日前将《龙陵县学校(寄宿制)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隐患清单》(附件3)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中心学校汇总辖区情况上报),7月26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附图片)。联系人:姚仙芹,电话:0875-612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