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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6081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学生管理 发布日期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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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2026年秋季学期各学段陆续开学,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校园安全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学习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复杂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总结分析上学年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分析研判形势,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切实消除管理环节上的漏洞。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严格落实校(园)长负责制、网格化管理,明确学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覆盖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要学好用好《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学前,主要负责人同志要亲自带队对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大门、围墙、厕所、宿舍、教室、食堂、实验楼、门卫室等建筑和在建工程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教学设施、体育器材、高低床、危险化学品、排水管道、水电气线路、消防器材和电器开关插座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汛期因强降雨造成的排水不畅、坍塌、滑坡、基础下沉等安全隐患;排查校门口防冲撞设施、隔离栏、减速带、限速标志等设置情况;排查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学校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健全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切实做到排查无死角、整改无后患,确保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闭环”。排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必须于8月20日前完成整改,确保安全顺利开学。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一是开学后,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生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不同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向学生讲清讲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欺凌、防性侵、心理健康、防电信网络诈骗、反恐防暴、毒品预防、防火、食品安全等主题教育,加强假日“收心”教育,系好开学“安全带”,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不同时段、不同地点适时组织开展地震、火灾、反恐防暴、防汛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师生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的能力。9月15日前,务必完成一轮应急演练。三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组织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采用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的形式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9月底前,全县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四是利用家长接送学生的时机,召开一次以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家长会,向学生家长讲清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监管责任,特别要提醒家长加强学生外出游玩的跟踪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家长“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求家长关心关爱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及时排解疏导学生心理焦虑。重点关注留守、单亲等特殊情况学生。

四、持续抓好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

(一)抓紧抓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一是各学校要常态化抓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将其作为学校当前及今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始终,做到常预警细部署,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反复强调,确保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重点关注孤儿、单亲、留守儿童、爱好游泳、经常到水边玩耍、到开放水域钓鱼摸虾等存在溺水风险重点学生,按要求动态更新《存在溺水风险重点学生清单,要全面排查掌握学生情况,落实包保责任人,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监管,实现“学生包保教育全覆盖”。三是主动对接当地党委政府、村组(社区),汇报防溺水工作,并提供重点学生名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精准掌握每名校外学生的动态,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每日检查学生到校、就寝情况,跟踪掌握学生离校安全到家、收假按时到校情况。要紧盯学生上学、放学和周末、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在农忙时节、雨季、午休时段,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二)抓紧抓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各学校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时间节点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员、超载、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学生及家长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一律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二是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减量控大”专项攻坚工作,所有学校校园门口必须设置减速带和“前方学校”等交通警示标志,做到设施齐全、标识醒目、管理规范,从硬件上消除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全面落实护学岗机制,维护校园门口交通秩序,疏导接送学生车辆,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劝阻违规停车、逆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化解交通拥堵,严防学生上下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全力筑牢学生出行第一道安全防线。四是开通“校园直通车”的学校,要与客运企业对接协调好学生接送业务,严格规范“校园直通车”运营管理,落实车辆安全检查、乘车秩序维护、学生乘车安全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学生出行难题,保障学生集体出行安全。五是矫鹰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学前,对校车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校车的日常监管,严格检查校车车况、维护保养情况、使用许可、行驶线路、开车时间、停靠站点、校车驾驶人资质、随车安全员和记录及相关制度落实。

(三)抓紧抓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按照8月14日全省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要求,要压紧压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不漏一校,不留死角,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正常运行。要严格对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力度,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实现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自身排查的基础上,要加强协同联动,主动邀请消防救援部门到校指导工作,特别是6‑7月县消防救援局检查的115家寄宿制学校,要按照交办的隐患问题清单,逐项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工作高效推进,按时完成。四是按照《学校防盗窗(网)、铁栅栏设置标准》,对“拆窗破网”行动开展“回头看”,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要整改彻底,应拆尽拆、应改尽改,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五是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在改(扩)建、装修、设备维修、安装、拆除工程及其相关活动时,要强化动火作业备案管理,严格落实网上报备、内部审批等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现场作业管控,坚决防范遏制动火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抓紧抓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各学校在收假前要认真做好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全面清理库房和操作间冰箱、调料柜,不得储存、加工、使用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彻底做好后厨的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工作。墙壁、地面、屋顶要保持清洁;防鼠、防蝇、防虫、防尘工作落实到位;泔水、垃圾要用专用密闭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二是对照《云南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色标化管理工作指引》《云南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操作规范》等文件及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学校食堂色标化管理工作。三认真落实好从业人员“先培训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常态化培训制度,开学前要集中开展涵盖责任意识、现场操作全流程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数字校园餐”使用等培训,全面提升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四是收假前认真查缺补漏,确保学校食材验收、入库、存储、加工、烹饪、售卖、留样等关键部位视频巡查全覆盖。认真排查所有摄像头,如有连接不起的要更换或请专业人员维修,确保所有摄像头正常运行、在线。五是对照省、市、县食品安全“小切口”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从业人员操作规范。

(五)抓紧抓实防汛减灾工作。今年汛期以来,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多地发生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当前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做好预警响应联动和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落实。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和夜间巡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聚焦校园及周边重点部位、施工现场和薄弱环节,真查彻改风险隐患,确保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度汛。

(六)抓紧抓实预防学生欺凌工作。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学校要每月动态开展1次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排查学生间口角争执、肢体冲突、孤立排挤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排查出的纠纷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策”台账管理,逐一分析研判,落实包保责任,进行“兜底式”化解,“全闭环”管控,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二是强化重点学生排查管控。全面排查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建立“一生一案”,明确责任包保人,制定教育帮扶措施,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行为矫正和心理疏导。三是加强学生防欺凌宣传教育。各学校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防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9月、12月分别完成1次),引导学生认清欺凌危害、拒绝欺凌行为、学会自我保护。

(七)抓紧抓实预防学生性侵、猥亵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最高检“2018 一号检察建议”,严格落实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二通过主题班会、讲座、观看专题片、编发手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每学期开展专题教育不低于2次。三是各学校要主动对接辖区医院(卫生院)到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性健康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

五、加强值班值守,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一是各学校要认真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带班人员要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值班岗位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二是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从事发时间15分钟内口头报告(电话报告),事发1小时内书面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2026年9月7日前将秋季学期“开学安全第一课”简讯(务必将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心学校各3篇,县直学校各1篇)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