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65-2/2026031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学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6-03-11 |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春季以后,气温逐渐升高,学生溺水事故又将进入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全力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2026年全县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汲取学生溺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充分认清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带头部署督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坚决防止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强化安全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抓实常规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始终,融入日常,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反复强调,确保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丰富教育形式。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电子屏、校园广播、观看视频、集体宣誓、案例警示、体验式安全教育课等方式,常态化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将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学生,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一严禁”(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严禁擅自到水边玩耍)和“两个会”(即发现险情或学生私自由泳、戏水,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发现有人溺水立即大声呼喊或报警),做到安全意识入心入脑。重点教育提醒学生不准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塘、水库、蓄水池、水窖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嬉水,一律不得到水边、河边、坝塘边、鱼塘边等危险区域开展烧烤、拍照等游玩活动。
(三)加强家校共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将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要求延伸到每一个家庭,确保全覆盖,做到家家知晓、人人明白,增强家长(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各学校务必于3月25日前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每一位学生家长,完成发放工作,并将回执收回妥善保管。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安全防范
(一)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在校学生进行全面摸底,重点关注孤儿、单亲、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疑似辍学学生以及爱好游泳、上下学路经危险水域、家住危险水域附近、经常到无安全保障水域游泳、经常到水边玩耍、到开放水域钓鱼摸虾等存在溺水风险重点学生。建立“一生一策”“一对一帮扶”档案,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监管,实现“学生包保教育全覆盖”。并将重点学生名单推送给乡镇、村组(社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周末、节假日等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学校在开展社团活动、兴趣小组、课外活动实践时,要积极动员重点人群参与,不断充实其精神文化生活。
(三)加强重点时段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每日检查学生到校、就寝情况,跟踪掌握学生离校后安全到家、收假按时到校情况。若发现有学生不按时到校、到家,应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真实原因,采取应急措施,做到学生管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缝对接。要紧盯学生上学、放学和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在农忙时节、雨季、午休时段,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排查校园内水域,设置警示标志标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江河、水库、池塘、沟渠、采沙坑、建筑工地水池等危险水域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水域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责任单位履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的警示、防护措施,确保危险水域的标识、标牌和救生设置设备(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绳)做到全覆盖,全面消除风险隐患。
四、加强应急管理,严格信息报送
(一)完善应急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修订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处置流程,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能够快速反应、科学施救、有效处置,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格信息报送。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值班工作,确保学校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溺水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县教育体育局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防溺水工作简讯(中心学校各3篇,县直学校各1篇)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