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99-4/2026070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7-03 |
| 文号 | 龙发改社会〔2026〕92号 | 浏览量 |
象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象达镇人民政府关于象达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二期)建议书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推进象达镇殡葬改革工作,切实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要求,拟同意实施象达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二期)。
二、项目名称:龙象达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二期)。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法人代表:象达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安宏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象达镇象达村、赧洒村、大场村。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墓穴462个,其中:象达镇象达村302个、大场村160个;赧洒村公墓步道建设1000米,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镇级自筹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7月至2026年11月。
九、接文后,请做好预算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动工。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