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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索引号 01526299-4/2025072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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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龙陵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陵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资环〔2025〕225号)的批复。现将相关批复转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法人:线正灿。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城区。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管网:新建龙陵县城区污水管道51042米,其中D300HDPE钢带增强塑料污水管17217米,D400HDPE钢带增强塑料污水管33825米,Φ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2552座。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系统: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近期6吨/日(含水率80%),远期10吨/日(含水率80%),出泥含水率至<40%。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04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投资及自筹。

七、项目工期计划:2025年10月—2027年10月。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支撑要件:

(一)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龙陵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说明。

(二)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BL(2025)1号)。

(三)龙陵县水务局关于龙陵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说明。

(四)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龙陵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情况说明。

(五)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保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保稳评备字〔2024〕19号)。

(六)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意见书》。

九、该批复文件不能作为施工招投标依据,项目招投标按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的规定执行。项目实施按《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规定执行。

十、你局要严格按照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和投资等进行实施,保证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投资、建设性质等;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按时足额到位。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等,本文件将自动失效,并由你局自行承担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受理调整事项。若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等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报批,办理调整批复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

十一、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省级提级论证、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