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20250105-0001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1-05 |
文号 | 浏览量 |
杨春莲、余永美代表:
你们在象达镇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水草 林民族活动场所的建议》(第 12 号意见建议) 已交镇人民政府办理。对你们提出的问题,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领导班 子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镇政府分管领导率领相关部门领导对此问题专门进行了调研,经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各位代表,你们所提出的建议很好。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实际进行了解,请村级先与国土所对接好,确定好具体位置,在又镇政府向上争取项目支持。 同时请你们做好群众工作,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给镇人民政府提出宝贵意见。
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