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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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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93-5/2026081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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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稻花鱼养殖和加工的倡议书

龙江乡的广大父老乡亲们:

龙江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养稻花鱼是我乡代代相传的传统产业,“龙江稻花鱼”作为我乡响当当的特色金名片,2024年成功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已连续举办九届稻花鱼节,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吃稻花鱼,认准龙江”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的普遍共识。

为持续擦亮“龙江稻花鱼”特色农产品品牌,严守产品品质底线,维护我乡稻花鱼市场口碑,保障广大养殖户、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龙江稻花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我们向全乡广大养殖户、餐饮经营主体、父老乡亲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守养殖标准,守护原生品质。广大稻花鱼养殖户要恪守养殖规范,稻花鱼稻田养殖周期不低于60天,坚决抵制短期投放的“洗澡鱼”“过水鱼”,不将短期外购鱼冒充本地稻田稻花鱼对外售卖,从源头守住龙江稻花鱼纯正品质。科学开展田间管护,不使用违禁投入品,养好本地稻田原生稻花鱼。

二、严守经营底线,规范市场经营。各餐饮服务单位、农产品经营商户要扛起品牌维护责任,严把进货关口,做好食材溯源,坚决拒绝采购、加工、售卖“洗澡鱼”“过水鱼”,不虚假宣传、不以次充好。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共同守护龙江稻花鱼市场信誉。

三、共同爱惜品牌,做好宣传推广。希望全乡群众人人争当龙江稻花鱼的守护者、宣传员,自觉抵制虚假冒充行为,如发现违规售卖“洗澡鱼”等损害品牌的行为积极反馈。积极向外推介龙江稻花鱼,讲好龙江稻花鱼本土故事。

品质铸就品牌,同心方能致远。龙江稻花鱼的金字招牌,离不开每一位父老乡亲的珍惜与呵护。让我们携手同心,坚守品质、诚信经营,把龙江稻花鱼的口碑越做越响,让龙江稻花鱼走出龙江,走向更广阔的市场!

龙江乡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