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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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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88-X/2026080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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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象达镇2026年度护林员总队长拟聘用人员公示

为健全完善我镇林草资源管护体系,压实属地林草管护责任,补齐林草专职管理力量短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龙陵县乡镇护林员总队长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及《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林员总队长1名。经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政治审查、面试、体检等综合考核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接受全镇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岗位基本情况

招聘岗位:护林员总队长1名,属乡镇政府合同制编外管护岗位,无行政、事业编制,不纳入财政供养人员管理。

工作地点:象达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统筹全镇15个村(社区)森林、草原、湿地、荒地全域管护工作。

聘用周期: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固定岗位工资4000元/月,薪酬发放与月度、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聘用人员自行购置意外伤害保险。防火期、应急抢险加班依法安排补休或计发加班补助,统一配发巡护劳保、安全防护装备。

二、主要岗位职责

开展林草湿荒卫片图斑核查整改,配合县级林草部门实地核查、现场拍照举证、汇总数据、建立台账,督促违规地块整改销号,按时完成上级下达核查任务;

统筹管理全镇生态护林员、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护林员队伍,落实网格化管护机制,常态化督查护林员线上巡护、线下出勤及日常考勤,组织业务学习、月度工作例会,统一规范巡护台账;

统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开展防火宣传、野外火源常态化排查整治,防火期统筹进山卡点、重点林区管控;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县林草局及应急部门,协助开展初期火情处置;

统筹全域林地常态化巡护,及时劝阻、记录、上报盗伐滥伐、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乱捕滥猎等违法行为,全程监督林木采伐、林区施工等现场,发现违规问题立即上报;

配合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建立巡林问题台账并跟踪整改销号;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枯死树木、林区道路及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并按时上报;

按时汇总上报各类林草报表、工作总结,规范整理管护档案,完成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林草管护、应急处置等临时性工作。

三、拟聘用人员

朱仙能,性别男,现年24岁,户籍为龙陵县象达镇象达村,经全流程考核全部合格,符合护林员总队长聘用全部条件。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5天,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

五、异议反映渠道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政审情况、综合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现场来访、书面材料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注明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线索不予核查受理。

联系单位:象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志兴

监督电话:0875-6850002

受理地点:象达镇党建综合办公室

六、有关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群众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我镇将与该人员签订《龙陵县象达镇护林员总队长聘用协议》,聘用相关资料同步报送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公示期间查实报考人员存在身份造假、违法违纪、政审不合格、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等问题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按照镇政府通知时限到岗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