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509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医疗保障等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
4. 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打击走私工作。
5.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和集镇设施、水利建设、房屋土地管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6. 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 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抓好集体经济活动、村镇规划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1.党政综合办公室;2.基层党建办公室;3.经济发展办公室;4.社会事务办公室;5.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6.党群服务中心;7.综合行政执法队;8.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9.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遗属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4年,木城乡财政在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帮助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工作中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面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2.落实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财政补贴足额发放。
3.加强了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业务运作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抓好各项监督检查,增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44534741.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34741.91元,占总收入的98.2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8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5690325.10元,下降50.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470325.10元,下降51.5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780000.00元,增长39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为木城乡边境小康村创建之年,项目增多,2023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拨款持续增加,2024年随着项目建设完工,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44660799.91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4244.22元,占总支出的22.65%;项目支出34546555.69元,占总支出的77.3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564267.10元,下降50.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3027.82元,下降1.11%;项目支出减少45451239.28元,下降56.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秉持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各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2022年为木城乡边境小康村创建之年,项目增多,2023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拨款持续增加,而2023年、2024年新增项目较少,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14244.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23280.75元,占基本支出的8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0963.47元,占基本支出的12.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546555.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合计 | 34546555.69 | |
1 | 龙财预〔2024〕235号木城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基层(农村)人大代表履职保障经费资金 | 9000.00 |
2 | 龙财预〔2024〕235号木城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基层(农村)人大代表履职保障经费资金 | 800.00 |
3 | 龙财预〔2023〕239号木城乡村小组干部补助收入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资金 | 420000.00 |
4 | 龙财预〔2024〕2号木城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资金 | 99500.00 |
5 | 龙财预〔2024〕58号木城乡段木路建设项目迁坟资金 | 59400.00 |
6 | 龙财预〔2024〕117号木城乡土地卫片图斑整改资金 | 68113.90 |
7 | 龙财建〔2024〕62号木城乡人拨付陈宗林户滑坡搬迁补助资金 | 30000.00 |
8 | 龙财预〔2024〕129号木城乡段木路占用林地缴纳资源税资金 | 476371.49 |
9 | 龙财行〔2024〕7号木城乡2024年春节慰问基层政府单位资金 | 23000.00 |
10 | 龙财预〔2024〕37号木城乡联防人员县级配套资金 | 153715.20 |
11 | 龙财预〔2024〕37号木城乡联防人员省级下达资金 | 827114.10 |
12 | 龙财预〔2023〕68号木城乡边境管控联防所专职及轮值联防员劳务费补助资金 | 234474.66 |
13 | 龙财预〔2024〕37号木城乡边境管控联防所专职及轮值联防员工资资金 | 121228.80 |
14 | 龙财教〔2023〕45号木城乡2023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项目专项资金 | 8400.00 |
15 | 龙财教〔2024〕37号木城乡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 80000.00 |
16 | 龙财教〔2023〕41号木城乡国门文化系列主题活动补助资金 | 20000.00 |
17 | 龙财预〔2024〕113号木城乡2024年边民补助资金 | 11981800.00 |
18 | 龙财预〔2023〕239号木城乡边民补助资金 | 23700.00 |
19 | 龙财预〔2024〕13号木城乡双拥座谈会经费补助资金 | 4250.00 |
20 | 龙财建〔2024〕3号木城乡2022年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 39333.15 |
21 | 龙财预〔2024〕32号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2021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边境县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资金 | 12000.00 |
22 | 龙财预〔2024〕1号木城乡单位自有资金专项资金 | 126058.00 |
23 | 龙财建〔2023〕5号2023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护林员劳务费和办公费补助资金 | 52200.00 |
24 | 龙财建〔2023〕88号木城乡2023年省级公益林资金 | 78000.00 |
25 | 龙财建〔2024〕48号木城乡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19500.00 |
26 | 龙财预〔2024〕18号木城乡2024年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经费资金 | 20000.00 |
27 | 龙财预〔2024〕10号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资金 | 800000.00 |
28 | 龙财农〔2024〕40号保山市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花椒村委会花椒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 200000.00 |
29 | 龙财农〔2024〕8号龙陵县木城乡花椒村公养山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资金 | 500000.00 |
30 | 龙财预〔2024〕32号木城乡项目工程资金 | 1362000.00 |
31 | 龙财预〔2024〕61号木城乡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复绿(规划区外资金 | 100000.00 |
32 | 龙财建〔2024〕45号木城乡花椒村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 | 60000.00 |
33 | 龙财农〔2024〕8号龙陵县木城乡中涨河片区500亩烤烟种植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 | 1000000.00 |
34 | 龙财农〔2024〕8号龙陵县木城乡花椒村500亩蔬菜香料烟种植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 | 1000000.00 |
35 | 龙财预〔2023〕71号龙陵县木城乡产业发展区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416000.00 |
36 | 龙财农〔2024〕8号龙陵县2024年木城乡老满坡村上下蛮旦渣子树田烟后+N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资金 | 2060000.00 |
37 | 龙财预〔2023〕181号龙陵县木城乡节水灌溉建设项目资金 | 1500000.00 |
38 | 龙财农〔2024〕64号木城乡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20000.00 |
39 | 龙财农〔2024〕53号龙陵县2024年木城乡咖啡产业发展建设资金 | 1360000.00 |
40 | 龙财农〔2024〕8号木城乡乌木寨大摆田500亩烤烟种植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 | 1000000.00 |
41 | 龙财农〔2024〕8号龙陵县2024年木城乡电能烤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 1200000.00 |
42 | 龙财预〔2023〕71号龙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等沟洼灌溉沟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400000.00 |
43 | 龙财农〔2024〕45号木城乡2024年产业奖补资金 | 230000.00 |
44 | 龙财预〔2023〕181号龙陵县木城乡老满坡村四楞至大岭岗山道路建设项目资金 | 400000 |
45 | 龙财农〔2024〕17号木城乡肉牛贴息贷款补助资金 | 281176.39 |
46 | 龙财农〔2024〕8号龙陵县2024年木城乡公益性岗位项目资金 | 126400.00 |
47 | 龙财农〔2024〕73号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910000.00 |
48 | 龙财预〔2023〕239号木城乡村小组干部补助收入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资金 | 342000.00 |
49 | 龙财预〔2024〕65号木城乡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资金 | 252520.00 |
50 | 龙财农〔2024〕3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花椒村下花椒活动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280000.00 |
51 | 龙财农〔2024〕3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中华文化符号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广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30000.00 |
52 | 龙财农〔2024〕33号木城乡乌木寨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补助资金 | 500000.00 |
53 | 龙财农〔2024〕3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民族特色体验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660000.00 |
54 | 龙财农〔2023〕32号木城乡彝族傈僳族服饰技艺传承培训项目经费 | 50000.00 |
55 | 龙财建〔2024〕24号木城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 | 98908.00 |
56 | 龙财建〔2023〕29号木城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 | 1092.00 |
57 | 龙财外金〔2024〕13号木城乡第一批口岸建设资金 | 10000.00 |
58 | 龙财建〔2024〕53号木城乡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 | 20000.00 |
59 | 龙财建〔2023〕72号木城乡乌木寨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 | 30000.00 |
60 | 龙财建〔2023〕80号木城乡2023年地质灾害双控人员补助资金 | 28000.00 |
61 | 龙财建〔2024〕27号2024年地质灾害双控人员补助资金 | 28000.00 |
62 | 龙财建〔2024〕10号木城2023年地质灾害员补助资金 | 15000.00 |
63 | 龙财建〔2024〕1号木城乡地灾监测员补助资金 | 37500.00 |
64 | 龙财综〔2024〕14号2024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 | 5000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72741.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9%。与上年相比减少44932325.10元,下降50.71%,完成年初预算的217.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1130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6%,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2%。主要用于发放木城乡机关及村组干部、临时人员工资,以及财政所日常工作经费和人员失业保险、保证机构日常运转需要;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木城乡2022年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之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款2023年项目拨款较多。2023年、2024年新增项目较少,故项目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90%。主要用于平安法治宣传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主要包括禁毒、信访、法治宣传等工作,2024年年度禁毒、信访等未产生相关费用,法制宣传多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每日微语”等网络媒体方式进行,进而减少了实体宣传的费用支出。
5.教育(类)支出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培训费用。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木城乡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和2024年科普专项省级资金(花椒村致富带头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及资金不确定,因此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398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完成年初预算的96.60%。主要用于木城乡国门文化系列主题活动补助资金、文化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工作经费、年终一次性奖励以及失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在各项支出时厉行节约原则。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9811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2%,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95%。主要用于社保服务中心工资和失业保险、年终一次性奖励、公务费、遗嘱补助、各类保险以及边民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支出年初预算只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等未包含边民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533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其他各类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各种医疗保障经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933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护林员工资为上级补助资金,发放金额不确定,因而无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0061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完成年初预算的77.40%。主要用于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2021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边境县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资金、国土中心和综合执法中心工资、公用经费、年终一次性奖励以及单位部分失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在各项支出时厉行节约原则。
12.农林水(类)支出1981640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7%,完成年初预算的211.27%。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人员工资、失业保险、年终一次性奖励及公用经费;用于切实解决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居住环境等农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一事一议项目、扶贫项目资金和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出大量项目款,但项目款支出未在年初预算中。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3.26%。主要用于公路养护人员劳务费、乡村道路清理费以及日常经费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3年公路养护员工资以及支出了大量道路交通清理费用。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8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完成年初预算的528.33%。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劳务费、木城乡水源点及人饮管道维修费用、木城乡乌木寨村安平大沟沟体坍塌修复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且因发生地质灾害,产生了较多维修维护费。例如:木城乡水源点及人饮管道维修费用、木城乡乌木寨村安平大沟沟体坍塌修复资金。
23.其他(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龙陵县木城乡花椒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1000.00元,决算为303106.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433.51元,下降20.5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229841.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83%,完成年初预算的28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1000.00元,决算为732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17%,完成年初预算的24.3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841.49元,增长4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8275.00元,下降66.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2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8275.00元,下降66.9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3106.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433.51元,下降20.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229841.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1000.00元,决算为732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木城乡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9841.49元,增长4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8275.00元,下降66.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2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8275元,下降67.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木城乡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木城彝族傈僳族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0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2024年强边固防和各类、各部门相关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4812.29元,比上年增加104964.36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缴纳了以前年度的网费,致使2024年网费支出增多,因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保证机构日常运转需要,如: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如:强边固防、考核、调研等工作)所需办公费、水电费等费用885773.18元,公务接待费73,26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774.1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资产总额88906986.92元,其中,流动资产4907265.41元,固定资产2463839.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260000.00元,无形资产6.00元(净值),其他资产72275875.6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42394.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367.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4439.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7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8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189.4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3697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3697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