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4MB1630821C/2026091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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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负责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负责组织落实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负责组织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
实施。
(六)依据上级授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龙陵县医疗保险中心。
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所有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不一致,差异原因为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所有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决算编报由局机关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5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民参保扩面提质。一是通过线上和线下大力宣传参保政策;二是印发《龙陵县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集中攻坚方案》,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集中攻坚领导小组,采取“班子成员牵头、机关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乡镇协同配合”的模式开展参保宣传动员。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269601人,参保率达98.7%。完成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265026人,应征参保率达98.78%。
2.医疗保障待遇稳步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规定。二是统筹推进门诊共济改革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保山市医保钱包工作实施方案》,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进行钱包开立、共济转账、钱包余额查询等业务,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四是积极落实生育医疗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镇痛分娩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人。五是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达6.74万人,参保率达99.63%。
3.医保基金安全可控。一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双组长的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落实《云南省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转发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和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省级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及任务清单,七部门联合印发《龙陵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试行)》,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定期召开部门协作机制专班会议。三是加强向纪检部门请示汇报,邀请纪检部门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建议。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8条,其中2条线索已经办结。四是强化日常监管。结合上级飞行检查及专项检查反馈情况,采取现场检查、数据筛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强化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和监管应用。全县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准确采集、核验并上传追溯码信息,实现“应扫尽扫、依码支付”。
4.支付方式及药品耗材集采改革稳步实施。一是按病种付费实现全面覆盖,同步建立特例单议机制,通过规范病种分组管理、优化付费标准,引导医疗机构提升诊疗规范化水平。2025年累计完成DRG付费结算病例5143例,受理特例单议申请94例,审核通过75例,通过率79.8%。二是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有效缓解医药机构垫资压力,2025年即时结算医保基金11770.8万元,预付医保基金10562.33万元,与药企直接结算医保基金3笔0.58万元。三是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采,2025年共组织全县13家公立医疗机构、121个村卫生室、2家民营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市级药品集采36批次、医用耗材26批次。药品集采金额4695.35万元,医用耗材集采金额690.16万元,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0%以上,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超过70%。
5.医保经办服务质效稳步提升。一是全县综合窗口医保服务事项实现“零跑动”,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转移与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实现“随同办”“秒到账”。二是通过医保专网和基层网厅,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9项医保高频业务办理,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三是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保经办服务窗口,121村(社区)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四是医保专网“村村通”及定点医疗机构HIS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完成10家乡镇卫生院、121家村卫生室医保专网及系统建设,131台“村村通”终端设备投入使用,实现刷脸看病就医购药服务终端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全覆盖。四是3个定点医院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报销立即享”,累计2个银行营业网点设置医保专柜,实现个人信息查询等9项业务办理。在部分医院、药店和参保单位建立6个“莲心医保驿站”,可办理部分医保业务。五是在大力推进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等9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的基础上,增加“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090,827.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0,827.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0,979.95元,增长5.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0,979.95元,增长5.86%;其他收入减少98.77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的水费、电费、办公费增加,劳务费包含着上年的费用有所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长;本单位本年大批量复印医保宣传资料,印刷费增加;在职职工无残疾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增加;炊劳务费包含上年的费用,劳务费增加;新购置会议室设备,资本性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090,827.37元。其中:基本支出2,712,825.05元,占总支出的87.77%;项目支出378,002.32元,占总支出的12.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元;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0,824.27元,增长5.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96.6元,增长0.07%;项目支出增加168,827.67元,增长80.71%。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的水费、电费、办公费增加,劳务费包含着上年的费用有所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长;本单位本年大批量复印医保宣传资料,印刷费增加;在职职工无残疾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增加;炊劳务费包含上年的费用,劳务费增加;新购置会议室设备,资本性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2,825.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3,570.65元,占基本支出的88.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9,254.40元,占基本支出的11.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002.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经费29,727.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印刷费等支出。
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经费268,100.50元,主要用于医保政策材料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11个村社区一年的医保专网使用费、医保业务培训及会议费等支出。
医保事业业务发展项目经费80,174.8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0,827.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1,078.72元,增长5.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9,49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2,160.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337.5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的增加,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预算有所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61,32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6,101.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1,009.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27.13元,行政运行2,220,989.35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78,002.3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25,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5,5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72%,完成年初预算的30.8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5,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 ,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医保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254.40元,比上年增加40,496.03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的水费、电费、办公费增加,劳务费包含着上年的费用有所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具体为办公费42,910.00元, 水费3,194.80元,电费10,377.69元,邮电费19,500.00元, 公务接待费5,550.00元,劳务费47,608.95元,工会经费28,812.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8,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76,994.93元,其中,流动资产7,647.73元,固定资产368,648.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98.2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660.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142.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95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73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13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13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