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630821C/202509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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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负责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负责组织落实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负责组织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依据上级授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医疗保障股。
所属单位1个,即龙陵县医疗保险中心。
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所有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龙陵县医疗保险中心不属于二级单位,不独立核算,纳入龙陵县医疗保障局预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推进全面参保计划实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266,738人,完成参保任务数的98.86%。
(二)聚力推进医疗保障待遇落实。统筹推进门诊共济改革工作,2024年以来,享受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待遇8.83万人次,医保报销576.15万元。严格对照云南省《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规定,2024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136万元,待遇支出4,019.82万元,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0.3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报销24,854.34万元,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2.78%。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以来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普通门诊就诊39.02万人次、慢性病门诊1.81万人次、特殊疾病门诊1.06万人次、普通住院1.87万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报销7,133.13万元,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3.37%,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9.78%。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稳步实施,2024年以来资助参保77926人,资助金额861.14万元,医疗救助住院报销1.75万人次1,572.78万元,特慢病医疗救助报销197.45万元。
(三)着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完成县人民医院、象达镇中心卫生院医保基金使用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追回因违规诊疗行为涉及使用的医保基金183.29万元。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智能审核扣款3606人次15.79万元。与交警、医疗机构等部门密切配合,科学认定意外伤害事实,拒付违规申报医保报销195人次169.2万元。积极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工作,全县237家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完成接口改造及采集数据上传工作,实现定点医药机构药品销售全流程管理。
(四)强力推进支付方式及药品耗材集采改革。严格落实《保山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全县17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2024年DRG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2024年以来共组织集采12批次,全县13家公立医疗机构、121个村卫生室、2家民营医疗机构参加集采,药品集采金额1,531.19万元,医用耗材集采金额182.81万元,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0%以上,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超过80%。全面实施6周岁以下儿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加收医疗服务项目166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919,847.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9,748.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77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7,788.69元,下降8.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7,731.78元,下降8.6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6.91元,下降36.56%。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费,今年无此项收入,致使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补助资金的项目支出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税务局返还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退费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920,003.10元。其中:基本支出2,710,828.45元,占总支出的92.84%;项目支出209,174.65元,占总支出的7.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7,477.33元,下降8.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0,661.27元,下降3.92%;项目支出减少166,816.06元,下降44.3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费,今年无此项支出,致使公用经费减少;二是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补助资金的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0,828.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31,815.63元,占基本支出的89.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012.82元,占基本支出的10.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174.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1,193.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工作差旅费、公车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医保业务培训及会议费等。
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6,07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工作差旅费、公车租赁费、医保业务培训费等。
医保事业业务发展经费项目经费61,907.65元,主要用于劳务费、电话费、固定资产清查费、办公地点搬迁费、采购打印纸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9,748.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277,731.78元,下降8.69%,完成年初预算的89.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10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完成年初预算的87.8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707.8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预算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有此项预算,今年实际未支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39,64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1%,完成年初预算的89.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5,000.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463.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03.47元,行政运行2,239,198.60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9,174.6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费及用于医疗保障的项目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小。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25,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7,351.71元,下降91.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5,5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72%,完成年初预算的30.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0,817.7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05.99元,增长4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40.00元,下降69.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440.00元,下降69.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7,351.71元,下降91.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5,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70,817.7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905.99元,增长4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40.00元,下降69.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440.00元,下降69.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本年无此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医保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758.37元,比上年减少226,271.20元,下降44.8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本单位上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无此项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具体为:办公费32,079.00元, 水费460.60元,电费4,123.91元,邮电费1,500.00元, 公务接待费5,550.00元,劳务费5,814.82元,委托业务费19,854.00元,工会经费28,451.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8,5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27,334.60元,其中:流动资产7,368.27元,固定资产318,506.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59.8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95.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51.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22,7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1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6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