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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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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4MB1630821C/2026030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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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负责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负责组织落实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负责组织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6.依据上级授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龙陵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参保扩面。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社区宣传活动等,精准推送参保政策,提高群众参保意识。针对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参保动员。落实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群众给予医保待遇倾斜。

2.严格落实待遇保障。严格执行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将更多常见慢性病、多发病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强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优化救助流程,实现困难群众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更多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

3.深化医保制度改革。落实医保基金省级统筹,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和经办服务。‌全面推行DRG、DIP付费方式改革,扩大改革覆盖范围,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建立健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套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测与考核,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费、规范诊疗。持续优化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促进医共体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压缩结算周期,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4.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标准和流程。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技术赋能,精准研判风险点‌,对医保基金使用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控。加强部门协同监管,优化医保、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优化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5.强化医药价格和招采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和评估,确保价格调整平稳有序。开展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公开比价,打击虚高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医药市场价格秩序。严格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平台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动集采药品进基层、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提高集采政策惠及面。

6.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加强医保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流程、标准和要求。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加强医保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与技能竞赛,提高医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70,429.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70,429.7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33.064.63元,增长1.13%,主要原因为:2026年项目预算资金比上年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70,429.72元,其中:本年收入2,970,429.7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70,429.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33.064.63元,增长1.13%,主要原因为:2026年项目预算资金比上年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70,429.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70,429.72元,其中:基本支出2,720,429.72元,比上年减少66,935.37元,下降2.40%,主要原因为:2026年预算在职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致使职工工资、保险费缴纳随之减少;项目支出2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100,000.00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为:2026年新增一个项目资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933.76元,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933.7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卫生健康支出2,700,495.96元,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8,481.6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8,621.4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56.1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236,836.7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工会经费、车辆费用、公务经费及单位日常支出等;210159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业务工作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0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龙陵县医疗保障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6年我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项目名称:医保事业发展经费

1.立项依据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52号)。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3.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52号)文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上年参保人数每人每年0.5元-1元核拨业务经费。

4.项目实施内容

围绕医保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维护,持续推进医保改革,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力度,医保业务经办工作等我县医保事业发展工作。

5.资金安排情况

县人民政府配套龙陵县医保事业发展经费150,000.00元。

6.项目实施计划

有效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基金监管、经办服务管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普惠医保、安全医保、价值医保、效能医保、便民医保建设,全力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7.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我县医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参保扩面工作逐步实施,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欺诈骗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害参保人利益行为发生,保证基金在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的前提下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享受。

(二)项目名称:医保工作经费

1.立项依据

为保障单位工作正常开展,持续推进参保扩面、医保改革、医保经办服务、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提升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3.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非税收入核拨工作经费。

4.项目实施内容

持续推进医保改革,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5.资金安排情况

县人民政府安排医保工作经费100,000.00元。

6.项目实施计划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实现全县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7.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医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7,250.7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15,092.24元,下降4.54%,主要原因为:邮电费、出差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的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76,994.93元,其中,流动资产7,647.73元,固定资产368,648.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98.2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660.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142.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