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76-7/2026041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6-04-17 |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审批股、信用体系市场监管股、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消保竞价股。
在各乡镇下设十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新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腊勐市场监督管理所、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象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勐糯市场监督管理所、木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说明:十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龙陵县药品检验监测中心、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中心。说明:所属2个事业单位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2.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标准化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经营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市场监督管理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5)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统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2025年底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行政人员55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退休39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6辆(3辆电动巡逻车不在编,因工作需2017年11月购置3辆电动巡逻车,但因车辆不达标没办法落户,目前3辆电动巡逻车已被交警没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开展食品、药品、产品等市场监管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职能职责工作,整理归纳出2025年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5年支出13402216.9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16916.65元,占全年支出的82.93%;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988.29元,占全年支出的15.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40.00元,占全年支出的0.19%;资本性支出(购置办公设备)231372.04元,占全年支出的1.73%。
基本支出12623613.60元,占总支出的84.19%;项目支出778603.38元,占全年支出的5.8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绩〔2026〕2号)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结合部门职责职能,设定工作目标,根据工作目标预算部门经费,年初预算13415214.20元,因为节约办公成本等原因,调整预算数为13402216.93元,保障了食品、药品、产品等市场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重大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预算执行,按照县财政要求有计划完成资金支付进度,2025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99.19%。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申报、管理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预算管理公开化。规范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实现了资产管理信息化。
(三)产出情况分析
1.优化营商环境,以“服务+监管”护航市场稳步发展。一是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办理登记业务,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相关证照审批部门,有效节省群众办证时间。截至2025年10月,全县实有经营主体总量达31487户,较“十三五”末增长65.35%。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率达到99.99%,全程网办率超过94%。二是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导航,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县五年新增商标注册1245件,总量达2608件,增长91.34%。全县有效发明专利共65件。新增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5个,地理标志产品总量达2个,“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4个运用促进项目先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级评为优秀。三是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强化新型工业化的技术支撑。组织辖区内21家企业参加“保山市2025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培训会”,组织1户企业参加全省缺陷消费品召回培训。制修订标准28项,涵盖国标、行标等多个层级,73家中小微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训。
四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2025年全县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47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1项。加大对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帮扶力度,今年共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完成了31条信用修复。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今年以来各部门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175项,检查经营主体2000户。其中,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检查96项,检查经营主体1169户;特殊情形检查79项,检查经营主体831户。
2.强化日常监督,以“执法+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召开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对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进行培训,为各乡镇、县直单位提供公平竞争审查咨询服务40件。二是优化消费维权工作。今年共办理投诉举报684件,其中:12315平台531件、来信来电来人38件、政府12345平台和信访局转办105件、龙执调转办7件、部门协查3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159件,罚没金额37.40万元,案值15.16万元,行政处罚中无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案件。
3.树牢底线思维,以“安全+监管”守牢“三品一特”底线。食品安全监管稳中向好。一是全面推进和优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截止目前已按要求完成了3280户的包保督导任务。二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应急广播等渠道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海报、宣传资料、小视频等宣传内容2000余份次,全面织密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网,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三是持续推进健康县城“食安康”行动。围绕“食安康”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460次,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方面违法案件86件。增加抽检范围和批次,全年共完成总抽检2590批(监督抽检1143批、风险监测21批,快速检测1426批),监督抽检不合格31批,11批次立案处理,7批次给予了警告处,10批次不予立案。快速检测不合格10批次要求立即下架停止销售。
药械化安全向好向优。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以来共办理药品经营许可换证46家,变更56家。二是深化“清源”行动,规范市场秩序。以药剑-4号“春风”联合,药剑5号“雷霆”行动为抓手,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77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48家次,抽检药品20批次,均合格,立案查处药品类案件4件,通报公安机关线索1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3家次,使用单位148家次,抽检医疗器械6批次,均合格,立案查处医疗器械类案件2件;检查化妆品专营店59家次,化妆品兼营店339家次,美容机构39家次,美发机构44家次,宾馆酒店21家次,抽检化妆品7批次,快检化妆品4批次,合格11批次,发现风险隐患58个,立案查处化妆品类案件19件,核查处置化妆品抽样异常情况3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深化。一是专项整治攻坚,风险防控成效显著。举办讲座1场,对10家维保单位负责的125台电梯就维保记录审查、现场维保质量检查、应急救援能力测试等进行抽查。发现安全隐患67条,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1家维保单位和12家使用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已整改完成。二是燃气安全治理纵深发力,对辖区内燃气充装企业站开展检查2次,发现问题3个,已现场整改。检查燃气灶具经营销售单位23家,燃气灶具20台次。全年共出动监察人员86人次,检查企业125家,排查特种设备714台(套),气瓶1956只,作业人员证37本,发现安全隐患163条,其中重大事故安全隐患17条,已整改完成14条,正在整改3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6份,立案2起。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巡查7家,对2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督促县内9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检自查,开展“双随机”检查3家;计量“双随机”检查18家;开展电子计价称检测642台、眼镜制配计量设备检测58台;开展水电气表计量监督抽查130批次,电表50批次全部合格,水表和气表正在检测中;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1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56批次,其他37批次样品正在检测中。
4.强化集中整治,以“专项+监管”守护群众安康。一是认真开展“校园餐”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突击战)。联合县教体局召开部署会,组织全县校长、安全员培训2次165人,加强春秋开学检查,累计检查学校食堂315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02户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01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2起,罚款1.2万元。加大抽检力度,抽检学校大米、蔬菜、鸡蛋、粉丝、餐具等157批次,对不合格的10批次,给予警告7批次,立案调查3批次。检查配送企业9次,指导范台账管理、食材溯源、快速检测等工作,抽检配送食材19批次,全部合格。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6条。二是牵头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围绕整治工作重点,督促3户企业完成自查。开展民用三表和价格监督检查13户次,发现问题3条并全部整改,对3个涉嫌不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的居民用水服务单位予以立案查处。抽检民用“三表”计量器具130块,电表全部合格,水表、气表正在检测中。梳理2015年以来投诉举报和信访件,未发现相关投诉举报。加强宣传引导,构建“文件告知+集中宣传+精准提醒”的宣传体系,制发了提醒告诫书;“5.20世界计量日”发放“三表”宣传单1200份,接受咨询290余人次;对发现备案不统一问题,提醒11个单位完成备案。三是牵头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扎实开展肉类制品专项整治,今年累计检查农(集)贸市场20个次,冷冻食品店、餐饮店等90余户次,立案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生猪肉8起,结案7起,没收猪肉542.81公斤,罚没款2.03万元。加强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突出农村农(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等重点场所,以及散装白酒、米线饵块等加工小作坊,检查小作坊130家次,集贸市场、超市、校园周边小卖部等240余家次,发现问题37条,立案22家、罚款5.2万元,不予处罚15家,全部完成整改。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3条,向公安移送线索1条。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食品、药品、产品等市场监管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效保证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促进龙陵经济社会发展,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底线,各项市场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制度保障。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部门业务工作,严格审批每一笔专项资金支出,坚决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发生。
三是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根据资金用途和项目的目标任务,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股室,责任到人。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