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76-7/2026030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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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标准化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经营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市场监督管理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5.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统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审批股、信用体系市场监管股、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消保竞价股。
在各乡镇下设十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新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腊勐市场监督管理所、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象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勐糯市场监督管理所、木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说明:十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龙陵县药品检验监测中心、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中心。说明:所属2个事业单位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服务企业特派员”活动,以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持续宣传推广“融信服”平台。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全面推进促进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持续加强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分析,坚持发展质量优先,注重扶活扶大扶强,防范虚增经营主体。深入实施个体工商户分类精准帮扶。
2.全力守护群众健康安全。一是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全力做好“打造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惠民实事。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严查重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压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及时向教体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格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持续强化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农(集)贸市场、冷冻食品店、餐饮店、烧烤店、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等重点场所,对肉类产品、散装白酒、米线饵丝等的加工小作坊和对食用植物油、食盐、饮料糖果、食品虚假宣传等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强化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加大对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发布预警公告等手段,不断加强对野生菌中毒防控的安全宣传工作。持续强化健康县城“食安康”行动。围绕“食安康”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食品抽检力度,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达到每千人不低于5批次。
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以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产品、医保高值药品等重点品种,以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网络销售药店等重点单位,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旅游景点、边境一线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药品购进渠道、处方药销售、药品网络零售、中药饮片质量、疫苗储存配送等专项检查。加强药品监督抽验管理,提高抽验靶向性,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持续加强集采中选、医美、辅助生殖、青少年近视防治等重点产品,代储代配重点企业,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抓好新法规的宣贯工作,巩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成效,强化化妆品安全监管。聚焦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网络经营、美容美发机构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化妆品行为。加强风险研判,及时研究化解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完成国家化妆品抽样任务,强化抽检不合格产品和抽样异常情况的核查处置。加强对辖区内化妆品备案人的指导,强化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备案工作质量。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提高公众化妆品安全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构建特色产业质量链。推动特色产业向精深加工、高端制造转型,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升级质量基础设施,推进计量、标准、认证数字化转型,实现企业需求“一键响应”。创新质量监管模式。构建“信用+智慧+共治”监管体系,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重点领域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四是强化质量队伍建设,培育一支懂标准、善管理、精技术的质量人才队伍,为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将重要工业产品分类监管与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有机衔接,打造闭环式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针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起重机使用特点,强化园区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同规模的使用单位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及时申报定期检验,培训操作人员。开展“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要求在用叉车、起重机械张贴安全提示,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在用锅炉的专项检查、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消除锅炉安装、使用环节隐患,进一步提升锅炉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对电梯维保人员、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促进电梯维保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迅速推进检验、检测分离,提升定检率;努力建成电梯物联网应急救援平台,大幅提升电梯监管和应急救援质效;进一步压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和电梯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持续降低电梯故障率。开展氧气瓶排查整治。推动氧气瓶充装单位建成并持续完善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3.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行服务型执法,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全力指导督促案件查办,纵深推进服务型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定期分析研判和跟踪问效,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公平竞争会审、抽查、考核、举报、重大政策措施审查等工作规则,推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和抽查。强化反垄断线索排查、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深化提质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公共事业、医药等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问题。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为重点,加强涉企收费检查,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涉企收费监管建设,认真排查经营主体遇到的违规收费问题。加强医疗、教育、水电气等收费检查,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收费整治。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严厉查处充电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行为整治,以旅游酒店、民宿为重点,持续加强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4.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发展的有力保障。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运用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按照“四优”队伍、“五好”班子要求,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市场监管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3辆(因工作需2017年11月购置3辆电动巡逻车,但因车辆不达标没办法落户,目前3辆电动巡逻车已被交警没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391,902.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91,902.1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312.06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个转企业务工作减少为企业刻制公章的委托业务费支出2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91,902.14元,其中:本年收入13,391,902.1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91,902.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312.06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个转企业务工作减少为企业刻制公章的委托业务费支出2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91,902.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91,902.14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1,902.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687.94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人,至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个转企业务工作减少为企业刻制公章的委托业务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16,429.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181.12元,卫生健康支出893,291.65元。
其中,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895,777.27元,用于人员支出7,477,290.63元、公用支出1,418,486.64元。
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300,000.00元,用于个转企委托第三方记账专项工作支出;
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50,000.00元,用于商标、专利、地理标准产品保护以及广告监管等工作支出;
20138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50,000.00元,用于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支出;
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50,000.00元,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支出;
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320,652.10元,用于人员支出1,224,946.10元、公用支出95,706.00元;
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实物500,000.00元,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3,400.00元,用于公用支出23,400.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1,223,781.12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5,000.00元,用于4名遗属人员困难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12,272.88元,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2,241.10元,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9,825.28元,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952.39元,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14,840.39元、行政在职人员大病保险11,760.00元、事业在职人员大病保险2,352.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0,500.00元,下降35.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4,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3次,共计接待615人次。
比上年减少500.0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0,000.00元,下降40.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8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18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2辆180,000.00元,本年没有采购计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共申报项目5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民生领域“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市监发〔202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的通知》、营业执照政府采购合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监管,提升市场监管公信力。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结合龙陵市场监管工作要求,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市场监管工作经费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质量发展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龙陵实际,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质量发展工作经费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根据龙陵市场实际情况,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二是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日常监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把好产品的质量关,同时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意识。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20〕21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纲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提高龙陵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专利奖申报力度,推动商标、专利增量提质,稳步提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日常监管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知识产权工作经费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加大案件查办、执法指导力度,推动知识产权监管执法跨部门协作。组织开展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持续激发创新活力。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继续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争实现零突破。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城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农兽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和检测力度;三是加大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对重点食品种类、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猪肉制品的抽检力度;五是持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六是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传播科学的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七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及日常监管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工作;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传播科学食品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意识。
项目五:
(一)项目名称
个转企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市营商办关于印发保山市“个转企”10条政策措施》(保营商办〔2023〕2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为2023年“个转企”企业提供2025年的代理记账服务,帮助其建立财务制度。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个转企”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保山市“个转企”10条政策措施。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切实推进全县经营主体提质增量,提高龙陵中小企业培育速度,促进龙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37,592.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046.16元,主要原因上年计划采购公务用车2辆18万元,本年度没有该采购计划。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编制说明中保留模板内容,金额列示0)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33,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4,000.00元,主要原因工作重心转移,本年个转企为企业刻制公章的委托业务减少支出200,000.00元、公平竞争审查委托业务减少支出100,000.00元、食品和日用品等样品检测委托业务支出减少4,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616,459.62元,其中,流动资产134,037.55元,固定资产5,372,422.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6,17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4,072.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72.06平方米,账面原值1,640,00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42,991.20 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14,649.59元,其中出租资产547.0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14,649.59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